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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來人正是李鳳蘭的母親,李諾霜的外婆。
在李諾霜的記憶裡,對這個外婆沒有什麼太好的印象,在她有限的去外婆家裡的記憶中,外婆明顯更偏袒大舅舅家的姐姐和哥哥一些。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外婆會說小孩子要從小學習做家務,小孩子過去過年,碗筷讓小孩子洗。
對像原主這樣的六七歲真小孩兒而言,一大家子吃完的碗筷,二三十個,負擔還是略微有一點重了。
但是,要洗碗的只有她和大姨小姨家的表姐表弟,大舅舅家的表哥表姐都不用洗。
對此,外婆給出來的解釋是,表哥表姐上小學高年級了,學習任務重,不應該做這種家務活。
這事,李諾霜也跟李鳳蘭說過,李鳳蘭沒對這件事做任何評價,只說外婆是長輩要尊敬,以後只過年的時候去,平時沒事儘量就不去了。
所以,其實李鳳蘭的母女關係是不太好的,但是原主年紀太小了,並不知道李鳳蘭母女關係不好的原因。
「你還認我這個媽啊?」
「鳳蘭,我要是不來,你是不是還準備瞞著我啊?」
「我沒什麼事瞞著你的。」
「你真以為我這個當媽的老眼昏花了是吧,你早就離了婚了,離了婚了為什麼不告訴我?」
「要不是茂茂今天回來了跟我說他談的朋友今天因為他姐姐是個離婚的,說我們家家教不好來跟他掰了,我都不知道這個事!」
「我從小沒少你吃也沒少你穿,不知道你為什麼長大了要來跟我討債!」
「你弟弟好不容易解決了工作,就盼著成家生孩子了,你這個時候離婚,你讓你弟弟還怎麼出朋友?」
「你這日子怎麼就一天都過不許去了?這不是有個女兒在家裡嗎?男人在外面玩,他總歸是要歸家的,你為了孩子就不能再忍一下?」
「現在好了,你一離婚,害得我們一大家子出去以後都抬不起頭,被人嗤笑,你弟弟看好的物件也黃了。」
「你自己過不好日子,還想讓一大家子陪著你也過不好,你現在高興了?」
李諾霜不知道李鳳蘭聽到這些話以後是什麼感受,反正她拳頭是硬了。
如果可以的話,她只想從李鳳蘭手裡搶過那根雞毛撣子,把這個老太婆打了出去。
說的都是什麼強盜邏輯的屁話,你兒子找不到物件怪女兒物件,沒離婚的時候你怎麼就沒找到物件呢?
茂茂就是李諾霜的小舅舅,這個小舅舅的美名原主一個小孩子都聽過,是個二流子,初中讀不下去就出去混社會的貨色,最擅長的就是從爹媽手裡騙錢出去花。
這種臭傻x找不到物件不是他自己活該?至於說現在的工作,是給一家建築公司當保安,回來還得跟爹媽吹牛說自己是在兄弟公司上班。
原主放學回來的路上還碰到過,原主叫小舅舅,人可是理都沒理。
按理說好歹是有個工作了,應該可以擺脫之前的啃老生涯自食其力了吧,畢竟小城市生活成本也不高,住都是住家裡,上班走不了幾步路,吃飯都是跟家裡一起吃,完全看不出來有什麼花錢的地方。
但是這個小舅舅是有點牛x在身上的,有工作以後往家裡要錢更理直氣壯了,要麼是跟兄弟聯絡感情要花錢,要麼是談朋友要花錢,工作以後花得反而比他以前混社會的時候還要更多了。
此前是個混社會的社會分子,現在的工作也不是特別好,人長得也一般,還是全家最矮的,找不到物件要怪姐姐離婚。
這可真是個甩鍋大師。
你怎麼不怪地球母親沒有一個海嘯捲風颱風淹死刮死吹死你,讓你這麼個東西繼續活在世界上浪費空氣呢?
李鳳蘭非常的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