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來自礦井街的生意(第2/7 頁)
上千年甚至一個紀元以上,它……可能還是一家傳銷公司……但肯定是染上了貴族氣質。
手裡的這本書,前面一大半講的是秩序神教的歷史;
從最開始的神話故事講起,等神話故事那部分的“歷史敘述”講完後,就過渡到有名有姓有年代的發展模式之中。
比如某某年某某人在某個國家為秩序神教做了什麼事,開創了什麼先河等等,很像是一個國家政權的編年史。
神話故事方面,卡倫特別留意了一下秩序之神甦醒的那一部分。
在這本書的闡述中,秩序之神是自我封閉放逐了一個紀元的時間,後面又有一大堆繁複的敘述,總結起來大概意思就相當於“高僧悟道”。
只不過秩序之神的悟道時間比較長,且高僧是閉關出關,而秩序之神則是“甦醒”。
這裡的“甦醒”,很像是秩序神教審判官所必須掌握的“甦醒術”。
卡倫記得普洱曾與自己說過,在秩序神教的神話敘述之中,是光明之神喚醒了秩序之神,但這本書裡並沒有這樣的記載。
普洱活得很久,用狄斯的說法就是普洱在狄斯還沒出生時就已經和茵默萊斯家有關係了;
所以,卡倫更相信普洱的說法,畢竟,文字上的記載是可以變更的,最重要的是,一隻貓它有什麼目的去對著自己這一個高中輟學生去篡改歷史?
至於為什麼在這本書中,光明之神的參與感被消除了?
原因也很好理解,因為光明神教已經消亡了。
早年秩序神教的神話敘事中之所以要把光明之神拉進來……可能也有著蹭當時光明神教熱度的因素在。
而等到光明神教消亡後,馬上就又對其進行切割,修改掉自己的黑歷史。
畢竟,誰家宗教願意自己祖上的真神做過其他真神的小弟呢?
如果你現在依舊家大業大,那還能捏著鼻子攀下這門親戚,你現在墳頭草都這麼高了,肯定是我家秩序之神永遠的光偉岸。
不僅如此,算上書中寫的秩序之神曾“自我封閉放逐”了一個紀元,等於是在年歲上或者叫輩分上,直接超出了光明之神一個檔次。
原本應該是光明之神“喊醒”了秩序之神,有點像是長輩提攜晚輩,大哥叫醒了小弟;
現在像是光明之神的禱告,感動了秩序之神,然後秩序之神降臨。
很像是飯圈裡粉絲對自家愛豆的宗教玩法;
其餘的神話敘事篇幅卡倫都直接跳過,中間的編年史,卡倫也選擇了跳過。
最後一卷,講述的是如今秩序神教的執行模式。
但它只是記錄了哪些國家有哪些大區,有多少管理處有多少神像,並未具體的細分描述真正的底層運營邏輯;
但有一段理論吸引到了卡倫,因為這段理論初讀覺得很正常,可細想下來,又覺得匪夷所思。
“諸神簽訂了契約,契約約束,諸神主動後退半步,讓秩序之神掌管諸天的秩序。”
“秩序神教,作為維護秩序的存在,理當在秩序之光的照耀下,一視同仁。”
這裡的“諸神”與秩序之神簽訂了秩序契約,卡倫並不認為是真的,除非記載這個的人就是當時神界的那張籤契約的桌子或者籤契約的那支筆;
所以,這應該是影射的現實,是現實裡的諸多正統教會;
後退半步,應該就是讓渡了一部分權力給秩序神教,讓秩序神教來維持某種秩序。
可那些其他正統神教為什麼會這麼通情達理?這麼顧全大局?
又真的是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主動做出的讓步麼?
而“秩序之光”照耀下,一視同仁,意思又值得玩味了;
這段話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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