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準備(第1/2 頁)
我心裡咯噔一下,強作鎮定地看向戴莎:“學姐,我這麼一個活人,怎麼可能憑空出現呢?又不是那些幻想文學的橋段。” “我知道。那只是說笑而已。”戴莎回贈我一個意味深長的微笑,好像在故意試探我的反應。 “哈……”我已經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在她的視線下,我就像是個無所遁形的偽裝者,一不小心就會露出破綻。 我下意識地再次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茶,又轉過頭看著窗外的風景,試圖緩解一下緊張情緒。只是,待過片刻,卻突然意識到自己的動作似乎有些不自然。 我很在意戴莎所提供的資訊。對我來說,沒有訊息並不是好訊息,反而讓我更加迷茫。我自己就是個記憶缺失的異類,沒想到“伊珂”也是身份迷離。 記憶殘缺的靈魂寄宿於來歷不明的身體,這個組合算是什麼意思呢? “伊珂。”戴莎的聲音飄了過來。 “啊?”我幾乎被嚇了一跳。我放下茶杯,儘量冷靜地回頭看向她,小心地問:“學姐,怎麼了?” “我們……來討論一下週三的庭審事宜吧。”戴莎輕笑一聲後,端正坐姿,表情也跟著嚴肅起來:“恰好我這幾天也想找你談一下。你收到我寄過去的案情概要材料嗎?” “哦,哦。”我鬆了一口氣,回答戴莎:“我已經看過了,大概明白前因後果。不過對細節可能還理解不到位。如果我出庭作證,能先旁聽庭審嗎?” “可以。我們國家沒有證人全面隔離制度,允許證人在非例外情況下全程旁聽庭審。”戴莎點了點頭:“旁聽有利於你瞭解案件進展和辯論細節。” “哦……那我就是非例外情況,是嗎?”我注意到戴莎的限定詞。如果能全程旁聽也是好事,起碼能知曉更多的情況。 “是的……我們已經在開庭前經歷了一番鬥爭呢。”戴莎說起我們上次告別後的準備情況:“上週四下午,我們已經向高院申請新增證人出證,對方很快就要求證人不得旁聽庭審。我們引用了國家證據法則的修正條款,即證人同時為當事人的情況下,有權旁聽庭審。” “所以,就像我剛剛所說的。”戴莎向我強調:“伊珂,你是當事人,是月鈴礦區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的受害人之一,也是案件的證人。” “當事人嗎……我真沒想到這一層呢。”我現在才明白過來。難怪戴莎說我是當事人,所以有獲知真相的權利。那麼,我是否也得盡相應的義務?想到這裡,我便問起戴莎:“那我作為受害人,是否需要提起訴訟呢?” “檢察官會提起公訴的。伊珂,你主要是充當好證人的角色。”戴莎提醒我:“當事人的身份便於你全程參與庭審,但也可能面臨更多的情緒衝擊。法庭經常是一個無情的機器,無視庭外人的呼聲,漠視受害者的創傷,藐視當事人的情感。在這樣冷冰冰的平臺上,所有的當事人都會在聚光燈下被剖析到最後一根頭髮。沒有隱私,沒有顧慮,所有合法但醜陋的手段,都是為了爭取最有利的判決。所以,伊珂,你做好站到證人席的心理準備了嗎?” “學姐,你嚇到我了。”我沒想到戴莎會說出這樣讓人望而卻步的話,但我也知道,她確實需要我站出來作證。要不然,她寄給我的信件中就不會夾著讓我儘快回覆她的紙條。所以,這算是先給我打預防針嗎? “我想,既然我決定作證,那就不會退縮。”我坦然地說:“我會盡快做好心理準備的。” “謝謝你,伊珂。”戴莎露出會心的笑容,轉而從旁邊的資料堆中抽出幾頁紙遞給我,說:“現在,讓我們瞭解一下主要對手吧。這是聚能聯合集團的辯護律師安傑。” 我接過這份文字資料並仔細閱讀。這位安傑律師現在三十五歲,從業經歷超過十五年,代理過大型商社及財團的多起案件,包括遠景動力車集團C型車自燃案,光輝紡織工業勞工遣散案,以及近期的聚能聯合工業礦區勞資糾紛案等等,幾乎無一敗訴。 “這位律師是資本家辯護人嗎?”我看到他都是為資方做辯護,便開玩笑地說了一句,同時留意到他的履歷:“咦,他是寧溪谷學院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