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踏破鐵鞋(第2/4 頁)
服務檯說有是有空床,不過呢,20人的超大間,是上下鋪,不管你睡上鋪還是下鋪,別人翻個身都能吵到你,20個人,每人打個呼嚕,你一個晚上就別想睡好覺。而且價格並不便宜,也要3塊錢一個晚上,你還不如多花兩塊錢住五人間,反正回去可以找單位報銷。
李雲海想到澡堂子裡過夜的那種恐怖感覺,咬了咬牙,要了個五人間的床位。
他掏出介紹信,又拿出五塊錢付了房費。
前臺登記了資訊,帶著李雲海上樓。
這是一個五人間,裡面有五間獨立的小床,被褥什麼的看起來十分乾淨整潔。
房裡面已經住了兩個人,一箇中年男人,一個青年男子。
李雲海一進來,中年男人便笑眯眯的和他打了聲招呼:“小同志,你年輕有為啊!這麼年輕,就能代表單位出差!”
青年男子本來是側著身在看書的,聞言也轉過身來,看了李雲海一眼。
李雲海微微一笑。
20世紀80年代初期,我國尚未實行公民身份證制度,機關和企業的幹部職工到外地出差,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才能在旅店或招待所住宿。這時候的旅社不準私人經營,服務行業全都是國營買賣,想住宿就必須得有單位介紹信。
出差算得上美差,拿著公家的錢,坐車、閒逛、住宿、遊玩,一般來說輪不到剛入職的年輕人。
這個中年男人走南闖北,見識多了,根據經驗推測出來,李雲海這麼年輕就能出差,可見他在單位很受領導器重,於是很刻意的和李雲海攀談,問他是哪裡人氏,在哪個單位工作,擔任什麼樣的職務?
李雲海說自己還有事,回來再聊,他把皮包塞在被子底下就出了門。
皮包本身被劃爛了,裡面只有一本書和一套換洗的衣物,並無貴重物品,何況這是國營招待所,每個住宿的人都辦理了登記手續,倒也不怕有人偷盜。
李雲海下了樓。
服務檯的婦女見他要出門,好心提醒道:“小兄弟,你出門在外,晚上小心一點啊!要是碰見查暫住證的,你拿單位介紹信給他們看,就說是出差的,住在我們招待所就行了。”
李雲海明白人家是一片好心,這年頭查暫住證,還真不是開玩笑的。辦一個暫住證,要花一個月的工資,一般出來打工的人都捨不得辦理。
有一段時間,沿海城市查暫住證特別嚴厲,抓到後要麼交錢辦證,要麼讓工作單位來領人。三無人員的話,則遣返原籍,嚴重的還要拘留幾天甚至送去勞役場所。
他站住腳,跟婦女說了一聲謝謝,又問她:“大姐,請問哪裡有夜市逛?”
這一聲大姐,把婦女喊得容光煥發,熱情的走出櫃檯來,站在門口,指著外面的馬路,笑著說道:“你住對地方了,我們旅社離夜市最近了。從這邊街道左拐,走三百多米,再右拐,就是本市最大的燈光夜市。”
李雲海再次道了謝,出門前往燈光夜市。
花城的燈光夜市,真個是亮如白晝,人來人往,熙熙攘攘。
這條白日裡安安靜靜的街道,到了夜晚就展露出熱鬧喧囂的另一面。上千家攤檔一字排開,每家檔口上方都懸掛著明晃晃的燈管。上千條燈管組成一條明亮的光河,在墨色的夜空下分外璀璨奪目。
在這燈火輝煌裡,琳琅滿目的商品,令人目不暇接,摩肩接踵的人群,來自五湖四海。流動的光影,組成一幅改革開放的生動畫卷。
市場裡的經營人員主要有三類:上山下鄉的返城知青,國營、集體企業的精簡人員,勞改釋放人員。這些人生活無著,需要妥善安置。花城便劃了一些街道,舉辦夜市,統一管理個體攤檔,同時解決待業青年的生計問題。
由於毗鄰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