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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的信任,同時也向那些故事未被選中的網友道個歉,由於種種原因,我不可能把每個人的故事都寫出來。
下面我就說說我選擇故事的基本原則:
我選擇講哪個故事的時候,首先看有沒有&ldo;故事&rdo;,也就是有沒有&ldo;可讀性&rdo;,其次我也要看看適合不適合我講。
什麼樣的故事在我看來有&ldo;可讀性&rdo;呢?
1、至少要有點與眾不同的地方
與眾雷同的故事就沒有&ldo;可讀性&rdo;,因為人人都經歷過,沒經歷過也聽說過,這樣的故事講出來就沒人聽,除非你的敘述語言非常出眾,讀者不在意故事如何,只享受你的語言。
我知道我的敘述語言還沒到那種火候,我也知道懂得欣賞敘述語言的讀者並不多,所以我很在意故事的&ldo;可讀性&rdo;。
實際上,故事沒有可讀性,完全憑作者的語言特色吸引讀者,也是不長久的。不管是怎樣出色的語言,看多了,就厭倦了。風趣的語言,剛看的時候,會覺得很有趣,但如果一本幾十萬字的小說,沒什麼吸引人的故事情節,就是滿篇插科打諢,耍嘴皮子,讀者很快就厭倦了。
那麼怎樣才算&ldo;與眾不同&rdo;呢?
我比較看重的不同,首先是故事的不同,也就是故事的發生、發展、結束至少有一樣與眾不同;然後是主要人物的不同,也就是主要人物的性格和命運至少有一樣與眾不同。
2、還沒人寫過
不論多好的故事,如果已經有人寫過,我再寫就沒有意義了。
有人給了我一個婆媳矛盾的故事,是個很好的故事,很有可讀性,但因為六六已經寫過了一個《雙面膠》,剛好就是一個農村婆婆和城市媳婦的故事,而且寫到了極點,最後那位媳婦被公婆和丈夫折磨死了,我再怎麼寫,也不可能寫得比這還聳人聽聞了(總不能把媳婦寫死兩次吧?),所以我不會寫此類故事。
當然有人會說,白血病不是也有人寫過了嗎?你怎麼還是寫了《山楂樹之戀》呢?
我說的&ldo;寫過&rdo;,指的是整個故事,從主題到情節再到主要人物,都被人在一個故事裡寫過,而不是故事裡的一個事件被寫過。如果一個事件被寫過,我就不能再寫,那我就沒東西可寫了。現在已經是公元2009年,世界上寫成的故事已經堆成了山,還有什麼單一的事件沒被人寫過呢?
不能因為都寫了白血病,就說兩個故事是相同的;也不能因為寫的是不同的病,就說兩個故事是不同的。白血病只是故事裡的一個事件。這個事件在故事裡起什麼作用,人物是如何對待這個事件的,這些才是決定故事是否相同的根本因素。
如果因為有一個事件相同,就認為兩個故事相同,那我們可以說世界上很多故事都相同,因為它們都是寫愛情的。我們甚至可以說世界上所有的故事都相同,因為它們都是寫這個世界的,或者寫這個世界上的人幻想出來的世界的。
什麼樣的故事不適合我講呢?
1、我不喜歡的故事
比如有人給了我這樣一個故事:她懷孕的時候,她丈夫有了外遇,還公開跟那個外遇招搖過市,搞得人盡皆知,她一氣之下提出離婚,後來因為考慮到自己肚子裡的孩子,就改變了主意,接受了丈夫的道歉,沒有離婚。
她認為這個故事很值得我寫,寫出來可以讓大家向她學習,因為她覺得這是衡量一個母親是否愛孩子的標準。
像這樣的故事,就不適合我寫,因為我不喜歡。
還有一個故事,是一位網友推薦的,據說是他朋友的故事。他剛開始時問我&ldo;你寫不寫打工仔的故事?&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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