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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持之行,四周有多人拉縴或執叉隨護,重量當有百餘斤,而持者自若,時或遊戲,放著肩際以至鼻上,稱為嬉高照。有黃傘制亦極華麗,不必儘是黃色,……次有音樂隊,名曰大敲棚,木棚雕鏤如床,上有頂,四周有簾幔,棚內四角有人舁以行,樂人在內亦且走且奏樂,樂器均縛置棚中也。……有高蹺,略與他處相同,所扮有滾凳、活捉張三,皆可笑;又有送夜頭一場,一人持礱篩,上列燭臺酒飯碗,無常鬼隨之。無常鬼有二人,一即活無常,白衣高冠草鞋,持破芭蕉扇,一即死有份,如《玉曆鈔傳》所記,民間則稱之曰死無常,……活無常這裡乃有家屬,其一曰活無常嫂嫂,白衣敷脂粉,為一年輕女人,其二曰阿領,雲是抱油瓶也。……而其衣服容貌乃與活無常一律,但年歲小耳。此一行即不在街心演作追逐,只迤邐走過,亦令觀者不禁失笑,老百姓之詼諧亦正於此可見。臺閣飾小兒女扮戲曲故事,或坐或立,抬之而行,又有騎馬上者,兒時彷彿聽說叫塘報,卻已記憶不 真……[2]
不管兩人對民間戲曲的價值判斷怎樣不同,理解的內容怎樣有差異,但對鄉間文化的留意和喜愛,是顯而易見的。
最典型的是對他們的娛園的回憶,更具新的境界。《知堂回想錄》很是嘆服魯迅對百草園的描寫的筆法,周作人不得不承認,其兄的筆致,是高明的。他說:
中國絕少南宗風趣的園林,這是我個人的偏見,因此對於任何名園,都以為不及百草園式的更為有趣。關於百草園的記述,最好的還是讓我來引一節《朝花夕拾》裡的文章吧:
&ldo;不必說碧綠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欄,高大的皂莢樹,紫紅的桑椹;也不必說鳴蟬在樹葉裡長吟,肥胖的黃蜂伏在菜花上,輕捷的叫天子(雲雀)忽然從草間直竄向雲霄裡去了。單是周圍的短短的泥牆根一帶,就有無限趣味。油蛉在這裡低唱,蟋蟀們在這裡彈琴。翻開斷磚來,有時會遇見蜈蚣;還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樑,便會拍的一聲,從後竅噴出一陣煙霧。何首烏藤和木蓮藤纏絡著,木蓮有蓮房一般的果實,何首烏有擁腫的根。……如果不怕刺,還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攢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遠。&rdo;[3]
這樣的童年,在兩人那裡,雖過於短暫,但那餘影,一直閃爍到晚年的世界裡。魯迅於1927年為《朝花夕拾》寫小引時,便深深嘆道:&ldo;我有一時,曾經屢次憶起兒時在故鄉所吃的蔬果: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凡這些,都是極其鮮美可口的;都曾是我思鄉的蠱惑。後來,我在久別之後嘗到了,也不過如此;惟獨在記憶上,還有舊來的意味留存。他們也許要哄騙我一生,使我時時反顧。&rdo;這種嘆惋是真摯的。周作人與哥哥儘管略有不同,但快慰也同樣是抹不掉的吧。
大約是1893年,魯迅的家出現了大的變故。父親以周用吉名字去杭州參加會試,但因祖父暗中賄賂主考官,結果案發,悲劇遂降臨周家。買通關節,這在清代的科場中,是並不鮮見的事。但一旦事情敗露,便有殺身之禍。那一年,祖父入獄,從此先後被扣押7年之久。周家由此敗落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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