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縣尊的命令(第1/2 頁)
“誰是村長?”
隨著馬蹄聲靠近,村民們看到馬上的是一個身穿青色衣服的三四十歲的中年男子。
那中年男子剛到村民們面前,就坐在馬上問道。
“我就是,不知道大人找小老兒什麼事?”
村長一看來人的服飾,就知道是鎮上的捕快。趕緊前去答話。
“嗯,縣令大人有令,今年全縣不得有人乞討。否則全村人去採石場服勞役。”
那捕快也不多說,說了縣令傳給鎮上的命令後就轉身策馬離去。
“啊?不讓乞討?那可怎麼活呀。”
“就是,就算吃野菜冬天也沒啥可挖的呀。”
“就是,就是,這不把人往死裡逼嗎?”
“……”
“都別吵了,先各回各家,我讓我兒子去鎮上打探打探情況。”
村長看著已經慌了神的村民,心裡也沒啥辦法,只好讓他兒子先去鎮上探探情況再說。
“文華,找幾個青壯年去鎮上看看到底啥情況。”
“好的爹。”
隨著村長的話,一個壯實的中年男子站了出來應聲道。
“張大寶,二狗子,李大壯……”
“你們跟我走。”
……
李牧的父親也跟著村長的兒子去了,李牧跟在李有糧後面往家裡走。
“哎,老哥,這位新來的縣令怎麼出了到這麼個命令呀,這不是亂來嘛。”
“誰知道呢,可能是剛上任想做點功績吧。”
“那也不能……”
看著李有糧和村長對縣令的猜測,李牧煩悶的跟在後面。
“命有點苦哇,別人穿越不是王侯將相,就是世家商賈,而自己卻是小小年紀就得考慮明天吃什麼的問題。”
李牧不由的感嘆道,本來李牧家也沒這麼窮的。
聽李有糧說他太爺爺十八歲那年剛結婚兩年生下李有糧,卻因為打仗,被抓壯丁去服徭役,結果兵員不夠被拉上了戰場。
不到三年便學了一些外功,後面因為作戰勇猛被賞了兩百多兩銀子在當時還人丁凋零的小河村,也就是現在李牧所在的村子購置了田地。
但好景不長,當李牧太爺爺當兵第五年時受了重傷,雖然命保住了但也幹不了什麼重活。
退役後就回家靠一共買來的二十幾畝的荒地加以前原本就有的幾畝地湊夠了三十畝,把地承包出去日子倒也瀟灑。
但沒幾年就舊傷復發去世了,而李牧的太奶也因為之前一個人拉扯李有糧身體垮了,在李有糧結婚後也去世了。
李有糧和張彩雲結婚後生下了兩個兒子,一個叫李大壯也就是李牧的父親,另一個叫李二壯。
李牧的母親王蘭花是童養媳,是張彩雲和李有糧賣了兩畝地得到二十兩銀子去人牙子那裡買的。因為之前家裡的存錢都用來給張彩雲孃家彩禮了所以只好去賣地了。
而按理說還剩二十幾畝地足夠一家人生活了。
但有一天十歲的李二壯和李有糧去縣裡買東西,結果半路被人綁架了。
李有糧又賣了五畝地得了五十兩銀子去打點了一番才把二兒子帶回來。
而李二壯回來後就嚷嚷著要去學武,家裡人不同意他就絕食。
最後還是賣了十畝地得了一百兩銀子給李二壯去縣城找了一個師父教武功,最後李二壯師父帶著李二壯要回他老家,李有糧又把地賣了八畝得了八十兩銀子全給了李二壯的師父。
最後李家就剩下了五畝地勉強夠全家吃,直到遇到了今年的旱災才讓李家也開始和村裡的其他沒什麼地的村民一樣去乞食。
算起來李有糧和張彩雲今年也才四十幾歲,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