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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的時間去看雲強。有了這念頭,便有了這藉口。
這次一決定去做,還不照樣坐上了車。
其實網友早就總結出來非常經典的一句臺詞:時間就如同乳溝,擠擠就出來了。
雖然帶點黃色色彩,但講的也挺有道理。
看著窗外,兩旁的樹木,一閃而過,我又想起了那次準備回祖屋的情景。
這次找雲強,又將會得知什麼訊息呢?
我忽然很害怕,怕將觸動我內心的隱憂……
坐在我旁邊的,是一位老奶奶,看著她的穿著應該家境也挺不錯。老奶奶頭髮全白了,戴著一雙鑲金邊的老花眼鏡,還帶著一個柺杖。
老奶奶很客氣地同我交談起來。原來她也是去懷集探獄的,她的孫子犯事關了幾年。肯定又是一個富家子弟走了彎路。如今總算快出獄了。這個月下旬出獄。
唉,可憐天下奶奶心。
監獄的外牆果然高。
以前從來沒接觸過監獄。看到它的高牆就覺得敬畏。
門口站著兩個站得筆直的獄警,帶著衝鋒鎗的。
我手中提了一大包的食品。下車時到車站買的。陪同那老奶奶一起。
走到監獄的接見室,我看到掛在牆壁上的的幾條法規。不禁頭都大了。
根據《監獄法》第40條的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需要會見的罪犯,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中隊幹警隨信寄發《會見通知書》,會見物件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罪犯會見的物件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
近親屬是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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