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要不……案子給我?(第2/3 頁)
英姨再怎麼說也畢竟是委託人欽點的目標,多多少少都會注意那麼一兩下。
就這樣一個大活人,在那胖瘦二人組出現之後,就沒出現在岐良他自己的視野中間。
二流偵探也是偵探,特別是岐良這種只是名氣不行的。
所以這胖瘦仙童二人組就自然而然的被岐良記了下來。
之所以說案件是兇殺案,則是因為第二次看到胖瘦仙童組合的時候。
這時候已經是這場派對結束的時候,距離英姨消失已經過去了接近四個小時,這個時候的胖瘦仙童組合就變成了三個人。
兩個人都喝的是酒氣沖天,他們中間更是抬著一個不省人事的男性。
那個時候岐良就知道兇殺案出現了,只不過他也是很光棍,愛誰誰管。
因為那位被兩人架著的人短髮,但是一直低著頭,所以岐良第一時間的判斷是個男性屍體,至於後來知道了英姨被“綁架”之後,才考慮到了對方為屍體理髮的可能性。
而屍體這個判斷,則是因為中間的那個人,雙腿抻(chen)的筆直。
這就涉及到一個叫“屍僵”的問題。
人活著的時候,關節都是柔軟的,一個喝的爛醉的人不可能把腿那麼筆直的伸著。而死去的人,關節會在死去的1到4個小時之內逐漸變得僵硬無比,在8到12個小時之間蔓延至全身。
當然,超過16到24個小時之後屍體反而會逐漸軟化,但這並不符合當時的情況。
所以岐良當時就很大膽的推斷,那兩個人抬著的絕對是一具屍體!
至於那張疑似自己拍攝的照片是怎麼到對方手裡的,暫時還沒有一個很合理的解釋,但不排除對方是發現自己跟蹤英姨之後,故意偽造了一份用來嫁禍的。
所以這根本就不是什麼綁架案件,這就是一場有預謀有組織的兇殺!
而且,三百萬的贖金也很明顯的顯示了這一點。
在那個地方的人不是大款就是豪紳,劫匪會傻到只要區區三百萬的贖金?這隻能是劫匪壓根就沒打算讓英姨活著。
而且就算是這種小城市,能做到手眼通天的大戶人家也不會為了區區三百萬就報警,別人要就給了,人贖回來再說報警的事情。
但人家連想都懶得想,當場報警。
這叫什麼?
您可自個琢磨吧。
但是——
這跟岐良要不要把真相告訴有關部門有什麼關係呢?
所以岐良在知道那場兇殺很可能是這場所謂的綁架之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就成了他面對這場無妄之災的時候的行為準則。
神仙打架,警察局接手了一個爛攤子,讓下面背鍋的人按照綁架案去查。
插手?得了吧!
咱再說回到岐良在警察局裡的時候——
岐良這邊測謊進行的還是很順利的,畢竟句句都是真話,驗證速度也夠快,不出什麼意外的話,下午錄個口供就能放人了。
還不需要留案底記錄。
但是,這邊真有意外了。
意外出在了“英姨”下面的某位面首身上。
這位小白臉還真不是英姨“包養”的,人家的家境什麼的也很不一般,這位兄弟竟然是真心喜歡“英姨”這種型別的……
只能說人的口味確實是自由的,雖然有時候還是建議他們去看看醫生。
這位“英姨”的老相好,一看事情處理起來是這個反應,立馬懂了其中的門道,當即放出來話說,誰能找到兇手幫“英姨”報仇,誰就能從他手裡拿到重賞,私人偵探也行,警察系統裡面的人也算。
只要兇手落網,線索是真的,就可以交易,如果想保護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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