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要不……案子給我?(第1/3 頁)
岐良還真有關於這個綁架案的線索。
而且,如果沒有什麼意外的話,岐良還知道到底是什麼人乾的。
不因為別的,就因為他見過綁匪,面對面的那種。
綁匪是兩個人,或者說兇手是兩個人。
要問為什麼的話,那就又得把話說回去了。
話說回前天晚上——
茶樓是茶樓不假,但僅限白天。至於晚上麼?
對外宣稱是高檔次消費人群預定的場子,簡單一句話形容就是會員推薦制度俱樂部。
非請勿入的那種。
用人話說就是富婆玩小白臉、小姐釣凱子的專業場所。
理算當然的,這種地方肯定會有某些超過法律限制的東西。
比如某經典被和諧不能明說的三種不良運動。
或者還有另一種說法——
我黃某與賭毒勢不兩立!
但是這並不怎麼影響岐良打算去這種地方取點證據,不管是兩項還是三項都沒有什麼根本性質上的區別……
至於說為什麼呢?
舉報?那可就別開玩笑了。先不說舉報的那點獎金就跟鬧著玩兒一樣,和這個風險根本不成正比,單是這樣一個問題就夠了——
你真的覺得某些部門真不知道這裡到底有什麼東西嘛?
所以,這樣一份資料留在自己手裡才是收益最大化的選擇,在某些特殊的時候,總能換到一些東西,不是麼?
至於這個操作過程嘛……
於是岐良接到了這個抓姦委託。
抓姦嘛,所以跟著富婆去了一個釣小白臉的地方合不合理?
合理吧。
抓姦嘛,跟在後面拍幾張照片合不合理?
太合理了。
順便因為這個委託的原因,還能得到一張自己本來不可能得到的入場券……
什麼?為什麼不找更大的偵探,反而找岐良這樣一個小偵探?
這就涉及到另一個問題了——
這個“抓姦”的委託人,需要的到底是什麼?
是為了找到對方出軌的證據嗎?沒錯,就是找到對方出軌的證據,然後拿在自己手裡面。但也僅僅是需要拿在自己手裡面,其他的事情不需要任何人關心。
這可不是某些家庭裡面,找到對方出軌就哭著鬧著吵著要離婚。
大家各玩各的罷了。
這些東西拿在手裡只不過是為了一個財產分配的話語權而已。
而且,這種事情也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於是乎,一個能力足夠但是名氣很小的二流偵探就是很好的選擇——
你不用擔心對方亂說什麼,因為別人不會信。
所以岐良就這樣輕輕鬆鬆的混入到了寫作“茶樓”實則“會所”的這個地方,開始了自己的取證大業。
至於說委託嘛……那位英姨從剛進門開始,身邊就沒少於三個小白臉圍著。
隨便拍兩張交差就完了,至於價錢更高的某些不能明說的情節想要拍下來……
岐良也犯不著這個麻煩啊!人家恪守初心的能力還是有的,原本進來是打算幹什麼那就是幹什麼,連地下室舞池裡裡面穿的很涼快的跳舞的小姐姐都沒多看一眼。
照片倒是拍了不少,畢竟取證嘛。
而這場綁架案,或者說是這場兇殺案的兇殺,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
兩個人長得確實沒啥特點,都是中年男性大眾臉,一胖一瘦。
那個瘦子頭還有點禿頂。
岐良第一次見到這倆貨還是晚上的這場狂歡才開始不久,距離結束還有很長時間的時候。
要問是怎麼注意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