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9 章 #人皆賜爵一級以大赦天下之舉真是太棒了,今日也更崇拜始皇(第1/4 頁)
在周邈靈光一現,驚喜道出賜爵一級是為赦免刑徒後,大秦君臣先詫異於仙使的敏銳,後也欣喜於他的聰慧。
而在減刑、贖罪方面,最有解釋權的,自然是法學大家、大秦廷尉李斯。
李斯表情些許憋悶:“仙使所言,與陛下聖意所向,不能說毫無關係,只能說殊途同歸。”
周邈嘗試換一種說法:“現在有一道題,我沒讀懂題幹,但是得出了正確答案?”
李斯意會,並給予肯定:“對。”
又難得沒賣關子,自覺地詳解道:“如無特意註明,尋常賜爵一級,只是賜予編戶良民。”
“罪吏、逃犯、贅婿、商賈,本人及父母與大父母現為或曾為市籍者,不在賜爵之列。刑徒自然更不在其列。”
市籍,即商籍。
可見大秦重農抑商,態度鮮明。
而史書極簡,往往一字千言,‘賜爵一級’短短四字,無法寫盡其中詳細原委。
周邈也就無法斷定,他前世用來反黑的‘賜爵一級’,是否可為實據。
但作為唯粉……就要堅定地相信:必須是!
而且,“陛下這次特意註明了!”
[凡大秦國土之內,人皆賜爵一級!]
“是大秦所有人,都賜爵一級!”
所以始皇陛下意圖所指,就是大赦天下!
李斯:“對。如此一來,本應施行肉刑——宮、黥、劓、刖、笞等的城旦舂,能拿賜予的爵位,贖肉刑並減一年刑期,免為完城旦舂。”
“本為完城旦舂者,能拿爵位減刑一年,免為鬼薪白粲。”
“刑徒之中,為數最多的輕刑之列的司寇、隸臣妾,能拿爵位贖罪減刑,直接免為庶人,成為大秦的普通黔首。”
李斯又補充一句:“自然,原本就有上造及以上爵位、宗室後裔者,贖減幅度會更大。如:從城旦舂,直接贖免至鬼薪白粲,抑或庶人。”
就像後世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刑期差別一樣,秦漢時的刑徒類別,根據刑罰和刑期,程度由高到低大致為:
城旦(男)、舂(女),五年;完城旦(男)、完舂(女),四年;鬼薪(男)、白粲(女),三年。1
還有隸臣(男)、隸妾(女),與司寇。後者的司寇為一年刑期。至於隸臣妾,刑期照理應該是兩年,但在咸陽秦宮之中,屬於特殊情況,大約是沒有固定刑期的。
周邈在李斯列舉贖罪減免罪刑時,心念電轉,跟上了思路。
至於補充說明中的特權現象,不足為奇。
李斯話音落下,周邈就大概得出一個結論:“那麼,粗略加上郡縣中的刑徒,豈不是能放歸大約…五十萬刑徒,成為普通黔首!”
歷史上咸陽驪山刑徒就有七十萬,再加上郡縣之中的——就算郡縣刑徒許多都輸作咸陽了,大秦也約有百萬刑徒吧?
算一算輕刑的比例,就算只有一半,也赦免有五
十萬了!
涉及大量赦免刑徒這樣的大事,自然是提前謹慎估量權衡過的。
大秦廷尉李斯,此時神色複雜:“不止五十萬,約有八十萬。”
周邈心算一番,“所以大秦刑徒總數——算上咸陽和地方郡縣的,得有一百大幾l十萬?”
沒有像後世根據裡耶秦簡,簡單粗暴推測出的:五分之一人口是刑徒。
如果是,那大秦就約有四百萬刑徒了!這顯然是離譜的。
但一百大幾l十萬刑徒,也不少了!2
法學大家李斯,聞言,神情再添複雜,但仍敢於承認道:“對。”
周邈:“……”
如此大量的刑徒,刨去罪有應得的重刑犯,如果全部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