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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血案是瞞不住的,長岡立即報了警。
從各種報紙、尤其是小報的報道上看,案發時間差不多是27日清晨四點半左右到六點五十分左右,兩名罪犯闖入劉美玉的家,用手銬銬住她的手,又用繩子把她的雙腿捆綁,搶走銀行取款卡兩張、名牌皮包一個,最後用匕首割斷她的手腕和脖子上的動脈將其殺害。
驗屍報告還證實,她生前遭到了連續的性侵犯。兩名犯人在銀行提取了劉美玉的六百萬日元的存款,因為自動提款機一次最多隻能提取一百萬日元,而人工櫃檯則有被識破的風險,所以犯人們轉了好幾家銀行。這些銀行的防盜攝像鏡頭裡拍到了這兩名犯人,但經警方調查,得知這兩個人在事發當天已經從成田機場乘飛機離開日本。
她死在了自己的性格上!
我得知這一訊息時馬上這麼想。如果兇手只是圖財的話,只要把錢交給他們,他們一般是不會殺人的。我以前聽到的情況就屬於此類。兇犯們的目的是錢,不是人命。不到不得已,他們是不會輕易殺人的。至於劫色,以劉美玉的風塵歷練,她也不至於愚蠢到為了保護自己的肉體清白而送命的。所以我想,劉美玉一定為了錢拼死抵抗過。
“我不會給你們錢的!你們要是對我下手的話,警察是不會放過你們的。”
守財奴般的她大概態度強硬,同時還可能炫耀自己有警察撐腰,以此來威脅罪犯,結果,受到刺激的罪犯惱羞成怒,一不做二不休,殺了她了事。
長岡的命運如何呢?這個案子令他和劉美玉的關係曝光了。他不得不接受內部調查,我從名高等警察朋友那裡得到資訊,他已經受到了免職處分,理由是收受劉美玉的賄賂,利用職權,給她提供了一些秘密情報。據警方能掌握的資料來看,長岡收下了劉美玉送的一塊價值二百萬日元的勞力士手錶,在他的孩子考入大學時,劉美玉又送給他所謂祝賀金數十萬日元。像長岡這樣的被日本輿論稱為“惡德”的警察,我覺得也挺可憐的,說到底,他們也是被歌舞伎町這顆毒牙所咬中並受到毒害的一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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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威脅(7)
劉美玉的死給我帶來了強烈的衝擊,我越來越感覺到身邊不少懷有敵意的眼睛緊盯著我,而周圍認識的人當中,就有好幾個與殺人案件有關。那段時間,我的手機還常常會接到一些恐嚇電話:
“你小子小心點,當心遭暗算!”
“你已經被盯上了!”
“你老婆和兒子還好嗎?”
到後來,這種相對“文雅”的恐嚇電話對於我已經成了家常便飯。有時候對方不發一言,更有的時候只說了聲:“殺了你!”電話就掛了。
我被包圍在一片莫名的不安當中。我相信有些電話可能是和我一直做對的歪脖派手下進行的惡意騷擾,但也有的讓我摸不清真相,或許真的有人在暗處瞄上了我?
如果自己是單身漢,出什麼事還好,但是,我是有妻兒的人,不管發生任何情況,我都不願意連累到自己的家人。如果因為我……
我的神經高度緊張起來,在歌舞伎町上演的無休無止的爭鬥中,我像一個不下崗的哨兵,完全是依靠一股信念在勉強支撐。某天中午,我醒來後起身去洗臉,看到鏡子裡的自己面目全非,簡直不忍目睹。
緊張而喧囂的1999年,就這樣結束了。
第十七章 噩夢來臨(1)
轟——
我正在公寓裡忙著給莉莉做湖南菜,突然,門被撞開,還沒容我們反應過來,幾個惡狠狠的男人手持兇器衝了進來。
我和莉莉下意識地將雙手舉起,以免受到皮肉傷害。我極力做出鎮靜的表現,對他們說:“有事情可以商量,但請不要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