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2/5 頁)
帶招娣去趟鎮上吧,仲平每日都得趕早去葛地主家幹活,沒空陪招娣去。你給招娣買十二尺布,讓她給自己縫兩身衣裳,她就這麼隻身來的,連換洗的都沒有。再買兩雙鞋,要不……還是買一雙吧,我瞧著她腳上的那雙鞋還能穿,只破兩個洞。我和你爹明日還得接著去玉米地鋤草,也沒有空去。”
“好嘞。”櫻娘伸手接了錢。
楊三娘準備出屋,被伯明給叫住了,“娘,明日你和爹無需再去壟上那塊地了,剩下的那幾廂我和櫻娘今兒個下午已經鋤完了。”
楊三娘不太相信,“啥?已經鋤完了?你們倆幹活怎的那麼快?”
“是櫻娘乾的快,大部分都是她鋤的,她鋤得不僅快,還極好哩。”伯明誇起櫻娘來,有些得意。
楊三娘聽了也高興,心裡想著不知招娣幹活咋樣,希望也能像櫻娘一樣能幹活。
這時伯明又若有所思地問道:“娘,家裡還有剩餘的錢麼?”
“給了招娣爹孃五十文,再加上這五十文,家裡現在只剩一百八十文錢了,你問這個幹啥?”
楊三娘以為伯明想要錢為櫻娘買什麼,還未待伯明說話,又接著道,“伯明,家裡積攢的錢與糧幾乎都花在你頭上了,你可不許再要錢花了。”
伯明見娘誤會了,便將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我在尋思著,二弟這也算是成親了。我成親時家裡打了新床,還有新桌椅。二弟卻住著廂房,除了一張破床,屋裡啥也沒有。那剩下的一百文要不要給二弟房裡打副桌椅和幾把春凳,再買一面銅鏡?想打一張新床這一百文錢怕是不夠的。”
楊三娘聽伯明這麼一說,甚覺有理,不能大兒子啥都有了,輪到老二就這麼寒酸。這要說出去,外人肯定會說他們太偏了老大,便道:“你考慮得也對,我去跟你爹商量商量。”
楊三娘出屋後,櫻娘便將婆婆給的五十文好好收了起來。
伯明心裡又想著做短工的事,“櫻娘,家裡真的是快一文錢都沒有了,掙錢之事迫在眉睫,你趁明日帶招娣去鎮上,幫我問一下要不要短工的事好麼?別人能幹,我自然也能幹的。”
“好,我去問一問。不過,你得砍幾日的柴才行,家裡那幾擔柴確實燒不了多久。等柴砍得差不多了,你再去鎮上也不遲。”
其實櫻娘是想讓伯明先砍柴緩一緩,說不定這幾日她就想出掙錢的法子了。不掙錢的話,這日子還真的不太好過,除了能吃飽肚子,啥東西也買不了。
作者有話要說: 綜合明清的物價資料,歸納如下:
一兩銀子約等於1000至1200文(銅板)
一文錢大約可以買到現在七毛至一塊錢的東西。
糧食一般是二文至五文錢一斤,肉一般是七文至十五文錢一斤。
一般人家極少見到銀子,平時都只用銅板,只有大戶人家或地主才有銀子。
所以,在這個小農村動不動就掙幾十兩銀子的事是不可能的,不過,女主會慢慢攢,希望有攢出銀子的那一天,^_^
☆、找活幹
清晨,櫻娘從伯明的懷裡醒來。她輕輕地挪動身體準備起床,伯明也跟著醒了。
“櫻娘,你不必每日都起這麼早的。這個時辰大家都還沒起床哩,你再多睡會兒吧。”伯明說話時,還將身子挪了過來,又摟抱著櫻娘。
櫻娘心裡一陣偷笑,初見伯明時,他羞澀成那個樣子,連看她都不敢,好似她會吃了他。這才過兩日,他就這麼粘乎,睡覺都愛摟著她,也許這就是所謂的新婚燕爾吧,兩人膩了吧唧的。
她在伯明的懷裡賴了一會兒,實在睡不著了。想到在前世,她幾乎沒有在晚上十一點之前睡覺過,早上都是六點半起床,開始忙活著洗漱吃早餐,再去上班,每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