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顧明珩(第2/3 頁)
娘。
那時,王爺還不知道明家那位六姑娘失蹤了,聽那對夫婦說孩子不聽話,非要吵著回京城買蜜餞,但他們夫婦還急著回家奔喪呢。
他也就沒說什麼,只解下腰間一隻鑲著金邊的荷包。
顧明珩長這麼大,自然不會再隨身帶什麼糖果、蜜餞,但想來小孩子都喜歡新鮮好看的物件,那裡面裝著他平日用來賞人的金豆子,滿滿一袋子,也夠那小孩數一路了。
他那會,沒有對那對“夫婦”產生一點點懷疑。
那個時候的顧明珩,張揚恣意、隨性不羈,因年少又身份貴重,從來暴露在他眼中的,都是最好的。
他雖然出生就沒了爹孃,卻被自己的皇帝兄長一手帶大。
當今天子對他如兄如父,那一份疼愛,就連他膝下那幾個皇子都從未享受過。
幼時,他又被封為長安王。
他年紀小、輩分卻高,滿京城的人都得捧著他、敬著他,誰捨得把那些髒汙事給他看?
誰又敢把這樣的事,說與他聽?
他又豈會想到那對“夫婦”,其實根本不是什麼夫婦,只不過是一對為了生意,勾搭到一起的人販子。
而裡面那個因為哭紅眼睛、披頭散髮的女孩,也不是他們的孩子,而是他那個福華姑姑最寵愛的孫女。
按照輩分,她還得喊他一聲小叔叔。
可顧明珩最不喜歡小孩。
就連他皇帝哥哥家的幾個小男孩,他都不喜歡,更不用說,這種一看就容易哭的女娃娃了。
他對她自然也不算熟悉。
雖然以前見過幾次面,但他這樣的少年,又豈會與女娃娃為伍,頂多是碰過面,打過招呼,沒什麼太大的印象。
顧明珩當時就這麼與那輛馬車擦肩而過了。
那對夫婦道著謝,離開的時候,顧明珩看著馬車裡那個穿著紅衣的小女孩,還皺著眉提醒了一句:“再怎麼樣,孩子還小,別動不動就打,好好給她梳個頭,看著邋遢死了。”
那對夫婦自然是陪著笑答應了:“我們這就梳,這就梳。”
顧明珩全然不知,他們嘴上陪著笑,手裡卻拿著一把匕首,死死抵在小女孩的腰上。
只要她敢亂說什麼,那把匕首就會深深地扎進她的皮肉裡。
而他看到的那雙湧著淚水、帶著不捨的眼睛,也不是因為留念京城的好吃的,而是她在向他無聲求救。
當時顧明珩看著馬車離開,還覺得自己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他還打算回頭回到皇宮,就和皇兄、皇嫂討賞去,讓他們好好誇誇他。
如果他還記得的話。
之後他就把這件事拋到了腦後,自顧自在山上打了三天獵,還泡了一次溫泉,這才悠哉悠哉回到京城。
顧明珩也是回去之後,才知道京城變天了,安遠侯的嫡女,他福華姑姑的孫女,失蹤了!
知曉她失蹤的時間,還有身上的穿扮,顧明珩回想那日在林中馬車見到的那個女孩,忽然就愣住了。
之後他連皇宮也沒回,獨自一人騎著馬出了京城,一路沿著當時那輛馬車離開的方向追去。
可天地茫茫,如何去找?
他找了一個月也沒找到,倒是把自己弄得狼狽不已。
卓前等人找到他的時候,他已經用完了身上所有的盤纏,差點就要被人從酒樓趕出來了。
十六歲的顧明珩,從小享盡榮華富貴、地位尊貴,他的天地和世界是乾淨明亮的,卻因為明錦的失蹤,徹底變得灰暗起來。
事後回到京城,他說起這事。
沒有人責怪他,他們都知道這是意外。
可顧明珩卻無法原諒自己。
他只要想到,他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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