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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得到了保護。
誰他媽出的這個壞點子啊?真沒治了,缺德啊這是,我靠他家全體女性!
這不是純粹把我當死人了嗎?這是對我的權益裸的踐踏!我的隱私權話語權名譽權公民權肖像權婚姻權……N多權全部被踐踏了!有沒有男性權益保護會啊?誰來保護我的權益?我要投訴!我要控告!!
在心裡罵了N百句,可也沒有辦法,投訴誰呢控告誰呢?咱們國家,就這回事。誰讓哥們官司這麼有特色呢,不觀摩你觀摩誰?
首先就是本案影響很大,目前在媒體網路上炒得熱火朝天,尤其是那些姐姐妹妹姑娘大嫂們的關注度非常高;其次就是所有人都認為這是個鐵案,很明顯我就是一流氓,而且白痴無賴,對女性的*非常極端令人髮指,不打擊打擊一把對不起咱老百姓家中的女人們;第三是我必敗林曼琴必勝,因為二審終審,我再輸的話連上訴都沒有了,這場鬧劇行將結束,再不及時抓抓典型,女性權益可就沒法再保護了;第四是被告提起反訴的機率很大,而只要林曼琴反訴我,罪名成立的機率更大,極有可能當場宣佈將我繩之以法,出現原告變成被告,庭審變成公審的戲劇性場面,並得到一個懲惡除奸大快女人心的美妙結局;第五是我現在這形象,就是一個無恥之尤,對我的*無須更多理由,更不必擔心存在什麼後果,沒有任何副作用,立馬可以收到弘揚女權大振雌風的效果;第六是…………
夠了夠了,這麼多點要素還不夠?蘇乞兒都能點上秋香了,百年難遇啊!把這樣一個有質量的女性*案樹為典型觀摩一番,再順理成章地把我這個偏執狂*狂女性殺手明正典刑,實在是得天意順人心,可以具體體現操作者治下女性權益如何得到充分地尊重和保護,這不是陰謀是陽謀,光天化日之下的好事啊!這等好事完全不需要報請我的批准同意,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嘛,有什麼意見保留著吧,我的任務就是適當配合,別把分配給咱的角色演砸了就行。
所以,我也終於明白為什麼會受到如此超高規格的招待了。鳥槍換炮,中院法庭這檔次完全不一樣,象個劇場電影院或者大禮堂,一審時區法院那法庭跟這裡比,簡直就是一破茅房。審判區的空間很大,其實是個主席臺,現在上頭都架上了攝像機,到處都是液晶大螢幕,P大的角落都給安上一個,跟不要錢買似的。天花頂還懸下來N個攝像頭,探頭探腦地,應該是給網路直播用的。而審判區內每個人面前都架著麥克風,審判長、原被告以及主代理人的麥還都是夾在衣領上,無線的,估計是要讓大家站起來說話也能錄上音,很科技嘛,事無鉅細皆能體現該會場操辦者的苦心孤詣啊。
下面會場裡此刻已經坐滿,起碼上千位女性同胞,群雌粥粥,盛況空前。
總而言之,群策群力之下,我有充分理由相信,本次審判暨被告權益保護大會將成為一個新時代女權運動的標誌,一個成功的大會,一個勝利的大會,一個團結的大會,一個具有深遠意義的里程碑式座標性大會。
想明白了,我也就不憤慨了,生活常常會這樣出人意料,我習慣了。再說不是還有個段子嗎?生活這玩藝就象XX……,別抗拒了,盡情享受吧。
我開始東張西望,尋找目標,享受生活。
很快我就發現了樂趣。這身陷女兒國的美事,還真不是一般人能享受到的,估計YY小說的想象力也不過如此吧。別說,臺上臺下真有不少PLMM,而且估計中間N多《跳舞》一書的FANS,居然可以舉著螢光棒之類,還有寫著林曼琴名字的燈光牌,直接把這法庭當秀場來捧角追星了。嗯,好想法,有見地!我友好地朝著美女最多的那方向揮手,立馬引起集體騷動一片失聲尖叫――當然,是尖聲叫罵。反應不錯,有組織,互動性良好,我又向她們讚許地點點頭,再試下衣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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