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二姐是個能幹的媒婆(第1/3 頁)
在說我談戀愛的故事之前,我必須先提我二姐。我在廣州穩定之後,寫信讓二姐也來打工。
要說虧欠,我這輩子對我二姐的虧欠是最多的。爹孃養我那是義務,對我好也是應該的,更何況他們廝殺了一輩子,也就那個好法了吧。但二姐不過比我大了兩歲,從小到大,對我一直都是關照有加。
她對家裡的付出一直也是最多的,直到成年後都是。父母老了之後,洗被子曬被褥這些雜事都是她幹。我就不用說了,未成年之前,我就是家裡的造糞機+碎鈔機(我沒承認)。所以,我在家裡捱罵也是最多的。
我是這麼算的。都說我媽虐待我哥和大姐,這是事實,如果沒有虐待,我爸也不會把我媽往死裡打。但是,我媽嫁給我爸的時候,我哥十歲、大姐八歲。我哥十八歲的時候就去當兵了,我媽再怎麼虐待他也就八年;大姐倒是24歲才嫁人,但是大姐基本是在奶奶家長大的,我媽想虐待她,但也不敢跑去奶奶家撒野。要說成年後還被後媽虐待,這不可能。
二姐不到14歲就輟學了,她26歲才結婚。哪怕是14歲之前一丁點活沒幹,那後來在家也奉獻了12年。
那個時候家裡有牛、有豬、有雞鴨,家裡的田制了種。
雞鴨呢不算麻煩,撒上糧食就好了;豬比較麻煩,要種豬草,煮豬食,為了煮豬食,還得砍很多的柴;牛也非常之麻煩,因為豬是圈養的,但牛是放養的啊,一年四季,天天得放它,雖然放牛是個清閒的活兒,但遇上雨雪天氣,也得跟著它在山上轉悠,其實挺煩的。所以說,要報答一個人,可別光想著當牛做馬的報答了,變成金銀珠寶報答更實用;制種這個事兒就真的挺辛苦的了。中午最熱的時候得去揚花,揚完花還得除雜,這些活兒必須得在太陽底下完成,因為花兒只在陽光下綻放。
總之,農村來錢的活兒,要多辛苦有多辛苦。
我媽幹活慢,我爸很多時候得去電站上班,家裡那麼多的活兒主要是我哥和二姐幹。後來,哥結婚後就分家單幹了,家裡很多的活兒就靠二姐了。二姐個子躥得高,只要不是力氣太大的活兒,她都可以幹下來。
不得不說,家裡有二姐幫忙,爸媽確實輕鬆多了。要說二姐讀書,又能花得了幾個錢呢?主要是因為家裡缺少勞動力,所以,我爸讓她早早輟學了。
想想我們這種庶出的孩子也是可憐,因為有一個不討喜的媽媽,我們跟著也不討喜。
那時我哥相親不是阻力重重嘛,家裡的七大姑八大姨就指責我媽偏心偏得沒邊,說:“到底不是自己的崽,那麼大年紀了還沒娶親不著急,就知道讓自己的女兒讀書。”
估計是我爸聽得多了,也心煩,就拿二姐下手了。
我哥是27歲結婚的。(不是我嫂子不願意嫁嘛,中間拉扯了三年)當時真的是晚婚了,換現在,27歲,年輕著呢,二姐的女兒還在國外讀博士呢。(算是對她媽當年早早輟學的補償了)
我媽對二姐早早輟學這個事還是很記仇的,後來很多細節上面都有體現。比如二姐給堂弟說親。
八十年代,計劃生育特別嚴格。我們那就是一對夫妻原則上只能生一個孩子,農村稍微松一點,如果頭胎是女孩,過幾年後還允許再生一個。如果頭胎是男孩,就不允許再生了。那個時候的人還挺重男輕女的,想盡一切辦法生男孩,男女嚴重比例失衡。偏偏後來年輕人思想觀念的變化,很多女孩還恨嫁,80後的男孩子長大後娶親就比較難了。
三叔家的兒子就是85年出生的吧。這個堂弟呢性格比較內向,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技能,普通到扔人堆裡三嬸也不一定能找出來那種。這種男孩子如果再配上一個普通家庭,那就是妥妥的娶老婆困難戶,逃都逃不掉。
堂弟從22歲開始相親,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