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融合!我願意(第1/2 頁)
大桌子上
十幾口人坐在桌子上等著開飯。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兔肉肉上面。
等著陳父陳永國吃了第一口,其他人這才開飯。
陳明下手快,連忙往徐雅碗裡夾了三塊大兔肉給自己夾兩塊這才慢悠悠吃了起來。
吃之前還得來一句,“媳婦兒剛進門,不好意思,我就給她夾了,你們吃。”
讓其他人想說啥都不知道怎麼開口。
徐雅看著自己碗裡的三塊肉肉心裡甜甜的。
她夾起吃,好好吃。
嗚嗚嗚!
她好久都沒有吃這麼好吃的肉肉了。
至於碗裡的土豆,她也湊合吃,配兔肉也一絕。
陳母看著徐雅這樣子,也不好說什麼。
她說啥?
兒子自己主動夾的,又沒人強迫他。
兒孫自有兒孫福。
陳母在心裡默唸,不吃醋不吃醋。
“雅雅,你回門家裡準備了十個蛋,一斤肉,一斤桃酥。”
“其他人也不要覺得有啥,就如我兒子說的,她們家沒有要彩禮,你們家裡那都是一百塊錢的彩禮,啥也沒帶回來。”
“雅雅這裡她父母可是給她準備了188塊錢給她們家庭的嫁妝,雖說跟著嫁過來,但是也沒要你們養,到時候雅雅父母年紀大了,就分家。”
陳母說話的時候把桌子上面的人的臉色都看了一遍。
她偏寵小兒子,她能說別人不能說。
雖然她私下給小兒子補了彩禮錢放私房錢,但是確實沒有給錢給雅雅。
雅雅還帶了一百八十八回來,她可是知道,雅雅母親家裡很久以前那是地主家的小姐,要不然雅雅父親是當兵退役,三代貧農,可不敢娶。
至於人家家裡真假千金的事情,她火眼金睛也猜到一些。
誰家父母不為孩子著想,況且,人家父母也沒苛刻養的孩子,談不上好,但是也過得去。
有些事情,沒有證據,又是受益方,沒啥好說的。
這些事情,雅雅作為小孩子,根本就不知道,
這樣的情況下,還懂得感恩,陳母對此還是滿意的。
“都聽母親的,我們沒意見。”
大哥陳風說道。
二哥三哥也連忙表態。
嫂子們就是有話要說也不敢說。
能說啥?
她們就是那個壞人。
“謝謝娘。”
徐雅從記憶裡知道這份禮不輕,她自然是感謝。
對她好的孃家,她自然是記得的。
她可是知道,娘表面說是給一百八十八,實際上是給了整整一千塊錢。
七零年代的一千塊錢啊!
在省會那都是可以買房的存在。
她覺得她親生父母可比那啥養父母有錢多了。
只是特殊環境,怕孩子被牽連。
她是真的感謝他們。
她會對她們好的。
一頓飯後,回房間。
“雅雅,娘給的這些不夠,我們再添點什麼吧。”
“再添一斤臘肉一斤臘腸如何?”
陳明徵詢徐雅的意見。
猶如親生父母的岳父岳母對他是真的好,怕他手裡沒錢,可是另外給他塞了兩百塊錢的。
他可太感動了。
那些嫂子嫁過來也就一百塊錢,這還是賣女兒才可以到的數字。
而他,啥也沒幹,娶個媳婦,彩禮不用,雖說岳父岳母跟著嫁過來。
這麼有錢哪裡需要他幹嘛。
他自然是知道岳父岳母的意思,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