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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的男人被謀殺了。我們最後一次見面是在一九三二年夏日裡的某一天‐‐確切地說,是一九三二年夏日裡的某一天傍晚,在布魯克林的大街上。那天之後我們便各奔東西,從此沒再見過面。
那時我們都才十二歲,我會清晰地記得那個日子,是因為第二天我們全家就搬去曼哈頓了。那是翻天覆地的大事。可怕的是,日後我仍清楚地記得道別時的場景,以及最後說的話。現在我明白了,那一天正是那個男孩的&ldo;命運日&rdo;。生死之際,正如人們常說的‐‐儘管那枚要命的子彈三十五年後才爆炸。
我是從報紙的頭版頭條得知這起謀殺案的,當時我妻子正一邊看那份報紙一邊吃早餐。她舉著報紙,儘管有部分摺疊,但沒遮住頭版刊登的噁心照片,我看見了,一個男人倒在車內駕駛座上,滿臉鮮血,雙目圓睜,嘴巴微張,保留著與恐怖暴虐的死亡相抗爭時的樣子。
這幅照片對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聳人聽聞的標題‐‐球拍店老闆遭槍擊身亡‐‐也一樣。實際上,我滿腦子想的都是吃吐司喝咖啡的時候是不是該看些更讓人開心的。
接著,我的視線被圖片下方的說明文字吸引,驚訝得差點兒把咖啡杯扔了。報導稱,死者名叫伊格內斯?科瓦奇,布魯克林區一家球拍店的老闆,昨晚……
我從妻子手中搶過報紙,貼近研究那張照片,妻子驚恐地看著我。不會有錯的。儘管我上次見到伊格內斯?科瓦奇還是小時候,儘管照片裡的他變成了一團血肉模糊的死人,但毫無疑問就是他。而最可怕的部分是,看上去他旁邊的坐椅上似乎放著一袋高爾夫球桿,這些高爾夫球桿將我的記憶帶回到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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