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黑寡婦(第3/4 頁)
趣內衣暴斃。而這位剛滿二十六歲的姑娘,已經是富豪的第五任妻子了。
富豪前幾任妻子,無一例外全是病逝。在跟富豪結婚不到幾年的時間裡。
當然這些事情不足為外人道,人家夫妻既不違法也不沒犯著別人,這種行為也無可厚非。但是富豪的家人卻不幹了,尤其是他家大兒子,直接報警,直接抓人。警方到場的時候,女人的眼睛依舊被蒙著,身上的那件情趣內衣還沒脫下來,就被警方帶走問話了。
這事兒如果發生在一般家庭裡可能連警都不用報,一是覺得醜,丟不起那個人,一是這事兒在民間發生的的也多,叫馬上風,夫妻行房的時候由於過於激動導致的突然死亡。但是這戶人家非同一般,因為這個方小宛是當時死者的第五個老婆。死者家財萬貫,子女眾多,關鍵男人五十多歲不算高齡,這麼一下子死了,財產還沒分好,這個時候大兒子作為這個家的長子嫡孫,非常及時地站了出來,死了老爹,趕走小媽,遺產方面理應由自己繼承並分配,但是幾位叔伯兄弟和自己親弟妹首先不幹了,遺產大家都有一份,憑什麼你一個佔,還要佔那麼多?對了那個小媽也得處理乾淨了,不能讓她也分走一半。
對於最後一條,所有人都表示同意。
於是全家人齊心協力,一致對外。先把女方抓起來,判個死刑或是死緩,再說。
警方雖然大機率猜得出這家人是想先把這個小老婆踢出來,免分財產。但這很明顯是馬上風,屬自願行為意外傷亡,再怎麼樣也無法給人家定罪啊?但是人家既然報警,警方這邊兒就得立案。老人死時為什麼不打120緊急送醫?明知道老人這麼大年紀了心臟做了支架,還讓他吃激素,穿情趣內衣刺激,是不是存心想他死?更重要的是,婚前老人為什麼要立財產有你一半的公證書,你這明顯是有很大作案動機的嘛。但這些所有的東西加起來都不夠定罪的,而且還僅僅都是猜測,不能作為呈堂證供。警方當時可能也是麻了,對於那家人的翻臉無情頗為憤怒,對於女人也是抱著很大的同情,於是馬不停蹄地開始偵破,調查,取證,核對,想盡快把女人放了。然後查出來的問題卻令警方都大跌眼鏡,警方在給女人查驗的時候,發現當時她身上確實遺留有老爺子的精斑,問題是,還有別人的,還不止兩個人的,也就是說方小宛身上還有別人的體液,不僅僅只有他家老爺子。
這就麻煩了,老爺子很可能是女人夥同不止一個姦夫,害死的。
那這就屬於刑事案件了,是要立案偵查並交到檢方提起公訴的。週一鳴在參考卷宗的時候,還在想這個女人是不是狐狸精,因為警方一路偵破下來,發現女方身上除老爺子的精斑,還有老爺子大兒子和小兒子的,這家一共就倆兒子,都被這個叫方小宛的女人掃蕩了!而他小兒才13歲。這事兒到這兒直接就讓週一鳴爆炸了,父子三人同時性侵一個女人?還有一個未成年?
如果剛開始警方當這個女人是個受害者,對她多少還有點兒同情,事情發展到這兒的時候,警方已經發現這女人的非同尋常了。女人叫方小宛,原來她是個寡婦,上一個老公剛死了不到半年。
如此頻繁的換老公速度,不能不讓警方跟著起疑:難道真是黑寡婦?
但是縱然知道方小宛是個寡婦,對眼下目前這個案子幫助不大。案件偵破完畢,警方隨即拘捕了死者的大兒子和小兒子,小兒子由於未成年,被警察依法訓誡。但是小兒子說的一句話卻是讓警方直接起疑,小兒子說當時他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就是他一看見小媽,整個人就彷彿吃了藥,迷迷瞪瞪,不聽使喚,警方說他在小媽身上犯案他還不相信。而此時死者的大兒子才改口說,這個女人是他先看上的,由於是個寡婦,他一直在想怎麼樣讓方小宛獲得父親的認可,同意兩人的婚事,想不到的是最後女孩兒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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