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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就是害羞了!”丹尼回答的很是肯定,就像他每次在龍谷看到的這樣,每次雄性拿著成堆的金幣和寶石向雌性求愛的時候,雌性都會不客氣的一尾巴把雄性拍到地上去,老爸告訴丹尼,那是因為雌性害羞了,這個時候你就要拿著更加閃更亮更大的寶石去,直到最終打動對方。
“只有用這種樸實而又簡單的求愛方法,才能讓對方感動。”
最後,丹尼的老爸還這樣總結道。
而根據由丹尼老爸親自撰寫的《人類風土人情與交往技巧》上所分析的,人類的感情世界並不像龍族那樣簡單質樸,他們和感情要比龍族含蓄和複雜許多,所以當一個人類害羞的時候,除了用閃亮的寶石打動他之外,更加重要的是一顆鍥而不捨的決心。
想到老爸的諄諄教誨,再加上書上的細緻的分析,丹尼拍著萊恩的肩膀補充道:
“所以,你應該更加鍥而不捨才行!”
丹尼無意中說出的話,讓萊恩想起那張神奇破紙上出現的文字:
作為一個成功的反派,要有鍥而不捨追求愛人的精神。
“沒錯!就應該……唔!”萊恩猛然起身,因為過於激動,他成功撞到了馬車的車頂,捂著腦袋又重新跌坐了回去,可萊恩並沒有在意,他迫不及待的朝丹尼問道:
“我應該怎麼做?”
頭一次肩負起指導同伴擺脫單身的責任,平時一向散漫的丹尼也變得認真了起來,在短暫的思索之後,他給出了第一個建議:
“首先,你要有足夠多的足夠閃亮的寶石和金幣。”
“我記下來。”萊恩也同樣認真的點頭,拿出小本子一五一十的記了起來。
於是,在丹尼的指導之下,萊恩追求愛人的道路,似乎已經越走越遠(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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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趟護送之旅,或者說萊恩的學習之旅,其實並沒有像安德所說的那樣危險不斷,路上,他們也沒有遇到所謂的前來追殺安德的人。
等到天色已晚,四人從車馬上下來準備紮營過夜的時候,萊恩發現有點不對勁。
“怎麼到了森林裡?”
根據原來的路線,他們應該是先穿過一片平原,可現在他們的四周卻都是高聳的樹木,很明顯,他們現在是一片森林中。
對此,安德的解釋是:“從這片森林穿過去,就可以到達我們的目的地了。”
兩點之間,直線最短的距離,雖然這個簡單的道理大家都懂,可幾乎所有的人都放棄了這條所謂的近路,選擇從旁邊的平原繞過去。
原因其實很簡單,這片森林的名字叫做亡靈之森,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這片看似普通的森林裡開始出現各式各樣的不死生物,他們不會主動攻擊森林外的人類,但卻會對進入他們領域的所有生靈發起進攻。
那些不死生物不會恐懼,不知道疲倦,他們像蝗蟲一樣密密麻麻的撲來,普通的魔法和武器也無法對他們造成致命的傷害,除非將他們的身體徹底毀滅掉,讓他們的身體無法再次拼湊起來,那些怪物才會停止無休無止的進攻。
所以,對於這種隨時可能把小命給送掉的近路,一般人都會寧願選擇繞路。
沒有人去探究為什麼來到這裡這麼久,他們連一隻動物都沒有看到,為什麼這片森林會這麼安靜,安靜到只能聽見篝火燃燒木柴的噼裡啪啦聲。
他們將貯存的晚餐拿了出來,烤熟,隨手將晚餐裡的骨頭扔到地上,一切看起來並沒有什麼異常。
直到,一根骨頭突然從樹上落到了篝火的旁邊。
“這是什麼?”丹尼好奇的問道,那根骨頭隱約散發著綠油油的光芒,跟一旁普通的白骨看起來不太一樣。
“這是骨狼的骨頭,多見於亡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