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霧追蹤顯真相(第2/2 頁)
縷鬍鬚甩在胸前,穿著青袍,猶如天師下凡。
“汝是何人,見本官何事?”
“在下韓越,表字騰揚,今見大人只是想給大人指點迷津!”
“哦,本官有何之憂慮用汝指點?”
“我觀大人臉色暗淡無光,必是休息不足,身有病也!”
“大膽,哪來的閒人在此胡言亂語!”
“哈哈…哈哈!”
縣令許容臉色難看,見韓越大笑又是疑惑,問道:“汝為何發笑?”
“大人來首陽這段時間沒發現很多事都蹊蹺?”
許容臉色一沉:“汝想說什麼?”
“如今大人屬官身死,表面是飛賊之禍,但大人不覺奇怪?”
縣令疑惑道:“汝有何見解?”
“普通飛賊意在財物,就算被發現也是逃走,而殺人可是重罪,飛賊為何這樣做,就算這樣做了也該帶著錢財逃出城去往別處躲藏,而現在飛賊又冒出不走…”
“汝的意思…”
縣令沉思一會又道:“莫不是他們不在財物,而是它物?”
韓越點了點頭又道:“大人沒懷疑裴撿俸祿不過二百石,他有何財力能購買城中別院?”
漢朝俸祿糧錢分半,縣令不到千石,縣尉縣丞五百石,令史尉史丞史二百石,這些都是名義上的俸祿,實際朝廷發下來後,官員根本得不到名義上的數,官員都會將一半糧食換成錢財去買衣物和家用東西,在平時一石糧食也就二百多錢,大災年都可以炒到三百多甚至更高。
而文中令史裴撿俸祿二百石不到,到手的俸祿錢財最多一萬多,糧食一年也就108斛,就按一斛糧三百錢,換一半也就萬五錢,加上俸祿錢也就兩萬多錢,而城中別院的房子能賣到十萬多錢,裴撿省吃不穿不花都要快十年才能購買,裴撿還有小妾包養的花銷,這不得不讓縣令許容沉思。
縣令緩緩道:“這裴撿莫不是有貪汙受賄之嫌?”
韓越捋捋鬍鬚道:“大人也知道,這裴撿年紀有四十有五,他包養小妾,他家人能不知,他如果真收受賄賂,他家人能不知乎?”
縣令許容點點頭很是認可,又道:“汝意思要查從他家人入手!”
“這個不是不行,大人有沒有想過這裴撿都收賄賂了,縣上其他人?”
“汝的意思…”
“韓某猜測縣上之官員都有嫌疑,而裴撿被殺絕非偶然,可能他是知道了什麼…”
“裴撿死於謀殺…”
縣令甚是驚訝,他知道此案件越來越撲朔迷離,此案牽扯人數絕不少。
韓越捋捋鬍鬚沒有回答,只道:“韓某告辭,大人如再有事可在驛館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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