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顏色可以重新粉刷】求推薦票,求新書收藏(第1/2 頁)
芍,別名可離,故將別以贈之……
看著那張溫柔漂亮的臉蛋兒,久別重逢的喜悅,令李燕歌內心久久無法平靜的同時,也是終於體會到芍為何別名“可離”。
只不過他有點搞不明白,為什麼現在還能見到程芍君。
突然李燕歌一怔,腦海記憶湧現。
是了,現在是1986年7月份,自己剛高考結束的第二天,程芍君還未定親,自然也就沒了半年後,在婚禮上那一抹悽慘的讓人至今難忘的血色。
關於程芍君的記憶,實在太過久遠,三十多年,經歷了很多很多的李燕歌,卻一直無法忘懷。
還在李燕歌少年時代,青春懵懂漸漸有了對異性認知的衝動時,他最迷戀、也是最喜歡的女人,就是住在隔壁大他五歲的程芍君,這個如同小說中走出來的美麗漂亮、賢良淑德的女孩。
七八歲的童年時代,李燕歌經常跑到隔壁找程芍君玩,無他,全賴這位大姐姐長的漂亮。
十四五歲青春萌動,李燕歌反倒是很少找程芍君玩了,因為有太多太多的朋友,太多太多新奇的來自改革開放後的樂趣。
十七八歲荷爾蒙躁動期,李燕歌幾乎就沒有再進過她家的門,這是因為漸漸有了暗戀情愫的他,懂得了什麼叫靦腆害羞。
一直到上了大學,從母親寄來的電報一言半語中,得知程芍君許了人家年底結婚,為此李燕歌一夜未睡。
封閉自己大半個月,感覺自己逐漸成熟起來的李燕歌,才漸漸將這份少年時代的情愫壓在心底。
決定等過年回鄉的時候,帶一份禮物送給要嫁人的程芍君,除了祭奠一下逝去的少年愛慕外,也算是給自己這段還未開始就結束的愛情做個告別,
等放了寒假回去,李燕歌懷揣幾千塊鉅款,到天府百貨大樓準備挑選一件符合程芍君的禮物時,突然聽到一個噩耗。
在他回鄉前一天的婚禮上,獨自一人在房間待嫁出門的程芍君,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了一把三菱軍刺,用這把曾經出現在戰場上冰冷刺骨的匕首,結束了自己短暫而又年輕的生命。
當時李燕歌聽到這個噩耗,起初是說什麼也不相信,可看到俞成禮那認真地表情後,他才逐漸驚恐慌張,拼了命的往家的方向跑,一到隔壁院子,就看到屋內掛滿了輓聯。
從悲傷欲絕的程母那得知,程芍君送醫不治的第二天,就被送進火葬場火化了,曾經那張溫柔美麗的臉蛋,徹底化為白灰消散與天地。
耿耿於懷的李燕歌,本來想詢問程母,程芍君為什麼要自殺,可程母卻是默不作聲,沒兩天就病倒進了醫院。
李燕歌后來多番打聽,才從幾個知情人那知道,原來程芍君是被權勢給擊垮了那顆本就強裝堅強的脆弱內心。
……
程芍君的名字,聽起來很樸素,可“芍”之一字,卻大有含義。
這個字是程芍君在她八九歲時,程父特意給改的。
至於為何要改,這就說來話長了。
程家早年是個大家族,在蓉城當地是個很有名氣的企業家,後來解放建國後,程家部分人跟著去了海峽對岸,有著這麼一層關係,加上當時正處於動盪年代,程家也是受到了牽連。
程芍君的爺爺年紀大了,沒折騰幾天就走了,程父害怕牽連到妻女,也是在朋友的幫助下遠遁他鄉。
當時要離開妻女的程父百般不捨,為此更是將女兒的名字改了一個“芍”字。
芍,同芍藥,別名可離,故將別以贈之。
這是程父為了表達自己對女兒臨別之際的不捨,和對未來有朝一日父女重逢的盼望之意。
抄家這件事情,李燕歌也是後來從母親那知道的,畢竟那會兒他還只是個三四歲的孩子,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