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婚事1(第1/2 頁)
這個婚如果繼續下去,最大得益者是葉家!
銀子白拿了,因為沒有證人。
女兒被他們自己坑了,可他們卻不在乎。
他們可以告到官府,告方東家誘拐罪,告他毀了葉娘子的清白。
方東家能找到人證明雙方定過親嗎?
沒有!因為曾見證過的都是葉家人。
哪怕就是葉家村的人聽說過二人定親,可沒有證據呀,他們都不能作為證人作證明。
所以方東家也是受害者,他的結局輕的可能是罰棍子並賠償錢財。
重的就不好說了!
如果縣太爺憎恨此事或拿他當樣把子,而葉家又不在乎方文博死活,到時再作個偽證,那他將被罰得極重!
畢竟他所犯的罪名聲極其不好聽,是整個民眾都不想看到的。
估計他都不一定活到行刑那一天,最可憐的下場就是先宮刑再被鞭死,之後罰沒錢財!
他的錢財得賠償葉家,因為他毀了人家閨女了!
這以前可是有先例的!
而葉家如果不想要葉娘子了,那葉娘子更慘。
怎麼說都是葉家上下嘴皮的事。
如果是告方東家誘拐或強姦罪,那她的結局要好點,最起碼還留條命!
結果是被葉家領回去,嫁個好人家就別想了,估計以後被賣了作丫頭或填房居多。
如果葉家人告兩人相互勾搭,無媒苟合,那他們都犯了通姦罪!
這個罪懲罰極重,先當街遊行,之後再懲罰。
不用說,結果是二人都沒了命。
本朝律法為了教化子民,對犯通姦等罪懲罰極為嚴苛。
但陳掌櫃想著,這葉家人不會如此傻,這樣一告,不僅自家名聲被毀了,也拿不到方東家賠償的錢財,說不上他們自己也得擔了官司!
畢竟沒教好葉娘子,導致她與人無媒苟合,他們自己也得承擔不小罪名!
所以這最後,就是方東家錢財沒了,葉娘子也被毀了的結局居多!
這已經不單單是他們兩個婚事是否能成了,為了保住他及鋪子內眾人飯碗,陳掌櫃覺得,他也得拼了!
想到這裡,他組織了一下語言,這才回話。
“東家,葉娘子,如之前方東家所說是事實,那麼您二位根本就沒有定婚。”
“啊?”方文博葉娟二人都吃驚的看著他。
“沒錯!”陳掌櫃點了點頭,“對方欺負東家年幼,正常的三書六聘一個都沒有,也沒有見證的兩方媒人。”
“???”葉娟一腦袋問號,她前面還想著不能無媒苟合,不然官家不認。
這真是怕什麼來什麼,怕自己中招結果卻已經入局了。
剛才陳掌櫃所說,她豈不成了奔妾或者逃妾?還是最低賤的、倒貼上萬兩銀子卻沒人證明的賤妾?
她知道古人結婚通常有三書六聘、八抬大轎十里紅妝,可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她哪裡知道!
再有不到一月就過年了,原本想把婚事定在正月初九之後,她滿了十五歲。
可現在才知道方文博手上的婚書屁用都沒有,三書六禮居然一個都沒走完,還白送老吳氏一兩多銀子!
葉娟氣壞了,這個老吳氏,心太黑!
這下二人再不能平心靜氣了,他們的脖子上都懸了一把刀,還是一把誘拐或通姦刀呢!
之後兩人立馬向陳掌櫃虛心請教何為三書、何為六禮,怎麼走完整個婚禮流程。
陳掌櫃在方宅足足待了一個下午,葉娟與方文博這才搞清楚整個婚禮的流程了。
當下二人重禮回報,陳掌櫃百般推讓最後還是收了。
大冬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