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贖身(第1/2 頁)
看來,這個惡人還是得她做了,不然以後要樣學樣,做了錯事也就自己掏錢贖身,天下哪有這麼美的事?
今天之前,她可從沒聽李氏用過敬稱,如今出事了,她居然也知道自己是個僕婦了。
再留下她一家,遲早是個禍害。
“春分、立夏、秋分、冬生,你們四個監督黃山父子三人,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只允許到房間再拿一套換洗的,其餘不準動,之後直接攆出去。
春蘭你們四人,同樣看著這婆媳三人,只許拿一套換洗的!
福嬸,你負責把這兩個孩子的衣服整理出來,之後全部送到門外給李氏。”
“是!”八個人異口同聲。
他們跟著黃家幾人去拿行禮。
“今天,是咱們宅子裡首次處罰下人,少奶奶仁慈,讓他們贖身走人。
可你們也知道,沒有哪家做奴才的,居然敢欺到主子面前。
你們當中,有不少人是被罰賣的。
有親人賣的,也有受怨被主家賣的,更有過不下去自賣的。
既然賣身為奴,那就要守住奴才的本分,安生做好自己該做的事!
以前在他處為奴,日子有這麼舒心嗎?有嗎?
你們當中,有老實本分的,更有偷奸耍滑的。
不想或不能安生為主家做事的,今天就給你們一個機會,贖身走人。”
“……”眾僕人。
“沒有嗎?知道下次犯事是什麼下場嗎?從今晚開始,輪流學府裡的規矩,犯錯了對著處罰。
輕的罰月錢。
重的直接三十輥攆出去罰賣,特別嚴重的,直接賣到礦上去!
不要覺得咱們方家好混只會賞錢不會罰錢,不要覺得主子慈善犯錯了就想著求情,也不要覺得你們背主了還會有好日子過。
以後想過什麼樣日子,就看你們現在怎麼選擇!
是好好的給主人做事,是踏實的跟著主家腳步,還是想得過且過偷奸耍滑的混日子?
想做後者,我告訴你,從今天起不可能!
現在就請你們選擇,留下還是走人?
我知道你們不少人手中存了不少賞錢,再加上月錢,贖身是夠的。
還是照著黃山家的來,當初買了你多少銀,今天還是多少銀,只此一次機會。
以後想贖身,十六歲到五十五歲,不管男女,都是二十兩銀。
十到十六歲,十五兩銀。
九歲以下十兩。
不管你們當初買進來是多少,想贖身就得這麼多!
在場的都想好了嗎?”
“……”眾僕。
“……”葉娟。
她也沒想到黃媽居然這麼會發揮,她真的想說,你真是個人才!
可能受以前教育影響,她常下意識的把這些僕人當成了同事,把自己當成了公司裡的主管、老闆。
她記了,人是會得寸進尺的。
她也忘了,朝代畢竟不同了。
她更是忘了,在這不講人權的朝代,除了三綱五常,就是主子與下人。
他們是不平等的,他們中有些人為了利益,在有機會的情況下會反噬主人的。
如果黃山不是一個農民,而是一個掌握方家關鍵技術的心腹管事,她真的是養虎為患了。
而且此前,方宅確實只有獎而沒有罰。
葉娟看到三個人顫顫巍巍的走出來,斷斷續續的與黃媽說,他們想贖身。
“!……”葉娟覺得,這會她的臉兒有點疼。
等這三個人順利的拿了銀子贖了身,並能帶走自己日常的行禮後,又接連走出來四個人,其中居然有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