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刑偵一號案,悍匪白寶山(十)(第2/2 頁)
重刑犯,而且還是外監犯,自然成了伍子明巴結的物件,在監獄裡的時候,他就一直是白寶山的小跟班。
由於伍子明的刑期較短,所以白寶山出獄之前,他早就被釋放了,但是他對這次白寶山的到來,仍然十分熱情。
當晚伍子明備了一桌酒菜,兩人簡單敘了舊情之後,山子哥先進入了正題:“小明,你最近忙什麼呢?”
伍子明挺得意,指了指身上的衣服,嘿嘿一笑說道:“看看咱這身制服,我現在在團裡邊當警衛呢!”
山子哥還以為伍子明混大發了呢,仔細一問才弄明白,原來他就是個臨時工保安,一個月工資才五百塊錢。
山子哥直接丟擲了橄欖枝:“這有啥意思啊,你跟我幹得了?”
伍子明其實早就猜到,山子哥來找自己,肯定不僅僅是敘舊這麼簡單,於是趕緊問他:“幹啥啊?”
白寶山也直接了當:“就幹一次棉花款!”
伍子明都沒問細節,馬上就同意了:“行,大哥你說咋幹就咋幹。”
第二天一大早,伍子明就去把工作辭了,壓根沒給自己留後路,意志非常堅定,對山子哥就是這麼信任。
接下來的日子,白寶山偽裝成棉花商人,開始帶著伍子明,到當地各個棉花收購站踩點,尋找合適的機會。
由於伍子明是本地人,所以他逢人便介紹:“這是我大哥,從北京過來收購棉花的,想來你們這看看,你給我們介紹介紹。”
其實兩個人的真實目的,是想了解一下各個收購站的基本情況,評估一下搶劫的收益。
由於新疆的面積太大了,各個收購站之間的距離很遠,沒有車不方便。
所以白寶山讓弟弟給寄過來一萬塊錢,買了一輛摩托車,又讓伍子明找關係,很快就把車牌辦了下來。
幾個人在當地租了一個平房,白天山子哥和伍子明以聯絡收棉花的名義,到處去踩點,謝宗芬在家沒事幹,只能和街坊鄰里聊天打發時間。
山子哥和伍子明用了兩個多月時間,跑了五十多個棉花收購站,結果卻非常失望。
由於棉花的成熟期在九月份到十月份之間,此時還不到旺季,這些收購點基本都沒什麼生意,當然也就沒錢了,幹一次都不夠人吃馬喂的。
也不知道這兩人怎麼想的,很簡單的一個問題,他們竟然用了兩個月時間,跑了那麼多地方,才反應過味來。
兩個人商量了一下,前期都投入這麼大精力了,這件事說啥也得幹,既然現在沒錢,那就再等幾個月。
這段時間裡,伍子明已經知道了,白寶山帶過來一把槍,白寶山也沒隱瞞,把自己之前搶槍的經過,全都告訴了伍子明。
這一下把伍子明佩服的五體投地:“山子哥,你真是太牛逼了,我也想整一把槍,等咱們動手的時候,互相也能有個照應。”
由於白寶山這次過來,只帶了一把摺疊步槍,不過子彈卻全都帶來了,所以他馬上答應了下來。
正好趁著這段時間,先到處去轉轉,看看有沒有機會,再給伍子明整一把手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