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一神帶四坑,悍匪孫德林(二十)(第2/2 頁)
兄弟啊,你要知道,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這種事乾的多了,難保不留下線索,我還是覺得,應該合力搞一次大的,這樣可以一勞永逸。”
汪家禮聽完之後,非常的不屑:“林子哥,不是我說你,這些年你幹了幾把大的啊?上次幹那個信用社,費了多大的勁,白玩了那麼多次,哪多哪少啊?”
汪家禮堅定的認為,林子哥就不是幹大案的材料,但是搞這種小案子,只要你帶頭一衝,震懾力肯定比我們哥倆強,以後應該專攻這種小案。
質量不行,那就靠數量取勝,多整幾把啥都有了,而且這種小來小去的,警方可能都不當回事,大案子就不一樣了,警方的破案力度肯定大。
林子哥沒辦法,畢竟汪家禮說的也有道理,而且槍在人家手裡,人家肯定有話語權。
兄弟倆的態度也很明確,你要是不想合作的話,我們哥倆自己也能幹了,但是要沒有我們,你自己可啥也幹不了。
林子哥只能表示服從,沒有再堅持:“行吧,那就按你說的來,反正暫時先這麼幹著,看看後續什麼情況。”
1996年剛過完元旦,汪家禮叫來了二哥和林子哥:“我發現九路香菸批發市場特別給力,那些商戶都是現金交易,我看也不用費啥勁,直接衝進去就行,搶完錢就走。”
林子哥有點擔心:“這樣能行嗎?那市場里人太多了,根本不受咱們控制,一旦要是出了差錯,那就萬劫不復了,想跑都跑不了。”
可是汪老三已經非常膨脹了:“你就記住我一句話,誰敢上來就一槍打死,我就不信還有人不怕死,關鍵問題就是怎麼跑路,你考慮好這個問題就行,別的不用你想!”
汪家禮現在手裡有槍,說話也有底氣了,儼然成了團伙的新老大。
林子哥只能聽從安排,開始詳細策劃跑路方式,首先還是得先搶一輛車,然後再設計具體路線。
本來搶車這件事,對於幾個人來說,已經是小菜一碟了,但這次恰恰因為大意,在這個環節上,出現了嚴重的問題。
1996年1月31號下午四點鐘,二哥把一輛紅色的拉達計程車,帶到了渾河大壩附近,孫德林和汪家禮已經在此等候多時了。
二哥假裝下車接人,和兩人打了個招呼,林子哥走到駕駛位旁邊,非常自然的告訴司機:“用一下你的車,下來,去後邊!”
這個司機雖然有點害怕,但還是搖了搖頭:“大哥,用車沒問題,我給你們開車行嗎,想去哪就去哪!”
林子哥看了看四周,發現不遠處有幾個行人,現在動手有點不太安全,於是就點頭同意了:“那你就消停的開車,敢不老實就打死你!”
說完他就和汪家禮拉開計程車後門,直接坐到了後排。
結果就在這時候,司機突然開啟車門,跳車撒腿就跑,兩個人大吃一驚,趕緊下車去追。
耽誤的這幾秒鐘,司機已經跑出去挺遠了,現在唯一的希望,就放在還沒上車的二哥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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