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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頁(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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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看筆記中文理是否優美,所記之事是否都有趣味,自字裡行間,就能判斷出一本小記的主人是出身書禮大家,亦或者是蕞爾新貴,不值一閱。自然,也有些年少浪蕩的公子哥兒,專寫閨房艷情秘事,裝在繡春袋裡,為落魄文人所得,於街頭巷尾傳揚,雖當事人不知其辱,終不免不雅。傳回五侯家門,寫書人免不了一頓家法伺候,「原本」也難逃遭受火劫,不保全屍的悲慘命運。

沈雁剛繪聲繪色地說到「家法伺候」,芳草就沒繃住,低聲笑了起來,見主人向他看來,又急忙背轉身去,以手掩口,另一手上拿著的那沓紙輕輕顫抖著,沈雁也跟他一起笑,兩人笑夠了,才吩咐他按自己所說的樣子,將那些寫好的紙張釘起來,撂在太陽底下晾乾。

芳草自小在宮中長大,是很聽話順從的孩子,主人待他寬和,他自知是難得的福氣,並不侍寵生嬌,依舊聽著王夫吩咐,去廚下討了米漿來,將他隨手寫上的那些書頁刷上漿,一頁一頁折起來,撂在竹枝館外白玉欄杆上曬著,沈雁寫書的時候是清晨,等他將摺好的書頁曬出去,已經是日上高天的中午了。

他晾完了,卻不敢進屋歇著,因為沈雁寫字所用的秦州貢紙白而脆,稍微用力便會斷裂,他生怕過猛的日光將紙曬壞,又或者漿糊沾在欄杆上就此拿不起來,便坐在館院中森森竹蔭之下,一邊打扇,一邊等待,竹蔭瀟瀟,時或摻雜細細鳥鳴,令人靜心澄意。

芳草在外晾曬小記的時候,有一人自前門而來,見他不在,才登堂入室,也不等人通傳,徑直來找沈雁。閒居在家的小公子起先有些驚異:深宮之中,何人能夠不受通傳,在內廷自由往來?

看見來人他就明白了,這人有陛下御兄之尊,又是男身,故在內廷,也出入無虞。來者正是懷櫟。雖然上回他哄自己自盡的事情還未過去多久,沈雁也明白,這位御王兄開起惡劣玩笑來,功夫不輸他妹妹。不過今日他打扮實在俊美瀟灑,讓人一見忘憂:他著了一襲縷銀的衣袍,領口精細地繡了一隻雛鳳,一舉一動都自然典雅,沈雁光是看著他,就忘記生他氣了。

「伯藍給你寄了信來。」他走到沈雁跟前,將一封信擱在他桌子上,緩緩推在他面前。沈雁半信半疑地拿起來看了一眼信筒,只見胡蝶穿月的紅章封在信筒上,他便知懷櫟所言非虛——這枚胡蝶穿月印章,非伯藍王室不能取用,即便是在他家,為今也只有他作為家主的大娘一人所有。

但想起大娘,他忽然僵住了身子,並沒拆看這封信,而是長久地發了會兒呆。

「這是你家人來信,不看看麼?」懷櫟問。

沈雁搖搖頭,將手指按在紅章凹陷處那隻小小的蝴蝶上,將多餘的話隱而不談。

「是因為有人在出伯藍的路上刺殺你嗎?你心裡怨她沒能好好保護你。」毫無預兆地,懷櫟點出他心頭隱事——雖並不確切,沈雁抬起頭來,一臉震驚地盯著他看。

懷櫟依舊笑得溫柔,但目光中卻有些慈悲,彷彿為他傷心,他輕聲安慰沈雁,用的是那種秦地公子講話特有的柔和語氣,「不過是場虛驚罷了。」他說,「她是你至親的人,一定想著是要護你無虞,可畢竟鞭長莫及。」

「那把刀是她的。」他深吸一口氣,回道。

「什麼?」

「我的隨從用來殺我的那把刀,是我大娘曾經給我的。」沈雁終於將整句話都說了出來,自嘲地笑道,「姜兒也說過,『義節千鈞重,命似鴻毛輕』,這是我家的家訓,想必派人動手的,也正是大娘。」

「不可能。」懷櫟否認。

沈雁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御王兄怎能如此確定?」

「不信的話,你去看那封信。」

沈雁急忙將信從筒中拆看,果見遣詞都是尋常問候,噓寒動暖,又問他在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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