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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這是我家的電話。&r;法月說:&l;我去ntt的服務單位,特別請他們查的。請你看下面
劃線的地方。&r;
這個月的九號上午十一點十分的地方,有一條用螢光筆劃出來的線。我的手指沿著那
條線,指到印著撥出電話的地方。那裡有一組我非常熟悉的號碼‐‐我家的電話號碼。
&l;撥出這通電話的時間,和接到孩子被綁架的第一通電話的時間吻合。我太疏忽了,
竟然讓三浦趁我不注意的時候,在我的家裡打威脅電話。&r;
後面的車按喇叭了,燈號已經轉綠。我把通聯紀錄還給法月,踩了油門。
&l;那個時間我正好在玄關和保險公司的營業員說話。&r;法月眯著眼睛,側著臉繼續說
明。
&l;我記得那個營業員很難纏,一直趕不走他。我根本不記得我有叫他去我家,可是他
卻說是我叫他去的,所以堅持不肯退讓。最後我只好認輸,接受了他的推銷。因為在門口
有保險營業員的關係,所以我完全沒有發現三浦使用了客廳的電話。那時就應該覺得可疑
的。現在回想起來,三浦一定是在前一天以我的名義打電話給保險公司的營業員,約定了
時間和地點,請保險公司的人拿合約之類的檔案來。難怪我和那個營業員老是說不通。&r;
&l;原來如此。但是第二通威脅電話呢?沒有在這張通聯紀錄上呀!&r;
&l;第二通威脅電話的時間是下午一點二十分,是我和他外出吃午飯的時間。三浦在吃
飯時,曾經因為要上廁所而中途離席。上廁所是藉口,一定是利用那個時間借了店家的電
話,打電話去你家。因為這關係到隱私的問題,所以我不能調閱店家的通聯紀錄。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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