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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如果她證明了,他卻不履行承諾怎麼辦?再說她是很珍惜生命的,她可不想自己的第二次生命只能持續兩個月。所以她並沒回答,心中盤算著是不是快刀斬亂麻,直接給他喂毒藥算了。
丁文長看著她的默然不語。四年前,在洞房的第二天,他的新娘除了讓丫鬟為她沐浴更衣,一句話都沒對他說,無論他說什麼,她都用沉默回答他。
“罷了!”他重重嘆了口氣,“不管你對我說的事有幾分真,幾分假,我權當不知道,但我是商人,我不會做虧本的買賣……”
丁文長的嘆氣是因為他覺得自己太好心了。既然這幫人沒有傷人,殺人之心,那麼宋舞霞的計策根本沒有成功的可能。擊鼓聲冤,狀告丁家?以丁家在柳縣的人脈關係,告狀的人一定會被強行“請”去後衙。至於宋舞霞所說“衙門的柱子”,她根本沒機會見到,見到的只會是監牢的鐵鏈。
不過對於宋舞霞能想出這樣的計謀,能在短時間內安排好一切,他還是十分欽佩的,特別是她居然還是一個未出閣的年輕女人。
鑑於她的聲音很像他死去的妻子,她甚至還說出了她曾經說過的話,丁文長這才決定做一次好人,就當是為了死去的老婆積福。
宋舞霞並不知道丁文長所想。她聽到他的話就覺得自己有機會了,激動地說:“我絕不會讓你虧本的!”激動之餘她也覺得有些奇怪,為什麼他這麼容易答應?難道他就是傳說中的凱子?宋舞霞因自己的揣測深深地自鄙了一下,正色問:“你想怎麼做我們全都能配合的。”
在接下去的商談中,宋舞霞終於知道,丁文長不但不是凱子,根本就是奸商!他不止索要了桂花糕二十年的獨家代理權,還把價格壓到了每六枚三十二枚錢。根據之前和桂花嬸談妥的價格,宋舞霞每三枚桂花糕上只能賺一文錢。
這樣也就算了,畢竟是他們需要銀子,而且要得很急。可談完桂花糕的事,在契約上按完手印。丁文長告訴她,做生意一樁歸一樁,作為合作伙伴,他可以好心地借錢給她,但她必須用土地買賣契約做抵押,並且每一兩銀子一年需支付一百文錢的利息。每一年,他們除了償還當年全部利息的之外,還需要償還一萬兩千兩的本金。如果他們逾期一個月未償還應還的本金或者利息,土地便歸丁家所有。
宋舞霞粗粗算了算,一兩銀子一百文的利息,等於年利息百分之十,比現代的住房貸款貴多了。但在借貸合約中,她是乙方,她是魚肉,他是甲方,他是砧板,她只能忍痛任他宰割。
雙方在借條上簽字畫押之後,她偷偷細算了一下,第一年她需支付七千兩的利息,加上一萬兩千兩的本金,也就是說,十二個月後,她一共需支付給丁家一萬九千兩。以每三枚桂花糕賺一文錢計算,一年內她必須賣出五千七百萬塊……
這個恐怖的數字讓宋舞霞一下子呆住了,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務!她急忙找上丁文長,希望他能高抬貴手,加個補充條約,承諾如果桂花糕的利潤達到某個數額,能夠給她一點返利。丁文長看了她一眼,只說了一句話:“反正契約還未請官衙蓋紅印,他可以當沒這回事的。”
宋舞霞終於知道,自己才是那個凱子,而丁文長是奸商中的奸商。可是即使再不滿,她也只能在心中腹誹幾句,因為有錢的是老大。
大概是由於丁家與府衙的關係良好,土地買賣文書當天就做完了。丁七直接把七萬兩銀子交給了官府,拿走了地契。這一趟柳縣行,他們除了交了三萬兩的白銀,花光了胡三辛苦多年的“積蓄”,還欠下了九萬四千四百兩銀子。
至於地契,除了去辦手續的陳二狗和桂花嬸看了一眼,宋舞霞壓根沒見到,她能看到的只有一紙借貸合約,還有桂花糕代理權的賤賣合約。前世,因為房價太貴,她沒嘗試過房奴的滋味,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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