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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子很高,紋著身,下手又狠,當時在那條街上小有名氣,那時的雍顯只有18歲。”
洛恆峰繼續說:“我爸吸毒,在我很小的時候,有一天他毒癮發作,自己拿刀叉進動脈裡,都沒來得及搶救就死了,我媽是個妓/女,要麼不在家,要麼就把各種男人往家裡帶,沒人管我,我只唸了兩年書就在社會上混日子,童工,乞討,坑蒙拐騙,我哪樣沒幹過,但還是混得不如人意。”
“那天也是我運氣背,撬車窗玻璃撬到了別人的地盤上,一無所獲,還被別人打斷了腿,我當時以為自己要死了,像我這種人,就算死在大街上也只會被當成一隻野狗隨便的拖去埋了,結果我命不該絕,遇到了阿顯,我當時拉著他的褲角說,如果你救我一命,以後我這條命就是你的,你要我幹什麼都行,就這樣,我就開始跟著他在唐人街混生活,剛開始我心裡挺不服氣的,我還比他大三歲,可我還得管他叫大哥。”
“看場子的工作也不好乾,為了老闆的利益被當刀子使,感覺半截子都在土裡,人人都活得很頹廢,幹活的時候不要命的賣力,一鬆閒下來,吃喝嫖賭樣樣都來,但阿顯不一樣,他喜歡去武館,那時候唐人街上有個很有名的武館,教截拳道,而且他還看書,全是英文的,我當時還說他,你這是準備去當教授呢!”
“他雖然下手狠,但人長得帥,平時說話又斯文,當時場子裡好多女人都喜歡他,我要是遇到這樣的,不花錢,還心甘情願的伺候我,不睡白不睡,他卻跟木頭似的,有多遠躲多遠,後來我才知道,那小子20多歲了,還是個處男!”
洛恆峰頓了一下,又說:“其實以前的我挺不是個東西,有一次,老闆託我帶筆錢交給一個朋友,看著那綠花花的美金,我一下就有了私心,把這筆錢拿去賭場想翻本,結果輸了個精光,當時老闆按照規矩要剁我的手,又是阿顯救了我。”
“他是個很有自律性的人,遵守著他固有的底線,我問過他,像你這樣肚子裡有才學,談吐舉止又好,又有自律性的人,為什麼要在這種地方打工,以你的能力,隨便幹個什麼都比賣命的強。”
“我也是在他金盆洗手決定不幹的時候才知道,原來他媽是那麼了不起的人物,他本來就可以過人上人的生活,為什麼非得像個流浪狗一樣被人唾棄的活著!”
雍顯的媽媽出生名門,一直是個女強人,因為在商場上的奮力打拼而長期忽略家庭,忽略丈夫的感受,在雍顯很小的時候,他父母就離異了,他母親是個非常好強的人,既然丈夫選擇不包容她,離了婚,就跟夫家徹底的劃清界線。
當時雍顯的媽媽花錢打了很多場官司,才拿到他的撫養權,他原來叫鄒顯,後來改跟母親姓,才叫雍顯。
父母剛離婚那會兒,雍顯只有4歲,母親因為要打理公司的事,根本就無暇顧及他,就把他送到美國去讀書。
美國偌大的別墅裡,雍顯的童年幾乎是跟管家和傭人一起度過的,也可以說,他是沒有童年的,他從小必須接受母親安排的所謂精英式的教室。
除了學校的課程,一回到家,他還必須上中國語,學禮儀社交,所以他身上那股優雅和嚴謹的氣質,是之前日積月累的結果,並不會因為他的頹廢和自暴自棄而磨滅。
在成長過程中,他幾乎沒有感受過家庭的溫暖,父母的關愛,雍母沒有照顧他,甚至隔絕他跟父親的接觸,沒有人教會他人情冷暖,所以到了15歲的雍顯格外的冷漠叛逆,他在讀書方面,絕對是個天才,才15歲的他就已經考上了哈佛大學法學院,他卻突然告訴母親,他不讀書了。
當時他跟母親吵得很厲害,他喜歡跟母親對著幹,看她被激怒時的歇斯底里,他竟然會有一種從未有過的滿足感。
雍母說,他的人生是註定了的,哪怕你再厭惡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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