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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說好十天後分手
作者:千尋
男主角:夏雨
女主角:宋予弄
內容簡介:
他的弄弄是特別的,
他們雖不是戀人,但他允許她做很多事,
她可以抱他、摟他,可以直接跨坐在他身上,他從不拒絕;
她可以躺上他的床,幻想圈圈叉叉,他靜靜聽她的天馬行空。
他的弄弄是特別的,
她說他們都是不婚主義者,人生少了婚姻經歷,已經夠貧乏了,
當然應該轟轟烈烈談戀愛。
所以,她決定和他戀愛,但得先打好契約,戀愛期間──
如果忍受不了彼此,可以吵架,但不能生氣對方超過三十分鐘;
如果彼此有更好的人選,可以向外發展,但必須先向對方坦白;
甚至還預先擬定好分手步驟一、二、三。
他的弄弄是特別的,
竟看得出他假裝劈腿,因為愛她,必須離開她,
而她尊重他的決定,但提出十天後才能分手的要求……
正文
第1章(1)
他的頭髮很長、很亂,幾乎蓋掉他半張臉,一個男孩子留這麼長的頭髮,實在不太雅觀。
這是弄弄對夏雨的第一個看法。
這年冬天,他們第一次見面,夏雨十六歲,宋予弄十三歲。
不過幸好頭髮蓋掉夏雨的右半張臉,不然初次見面,她或許會被他臉上的傷給嚇著。
在他額頭上,有一道接近八公分的新傷,還沒上藥,鮮紅的皮肉往外翻著,血有些幹了,可乾涸的血漬從額頭一路滑到太陽穴,再滑往下巴處。
就算只看見留在頭髮外的半張臉,也夠讓人觸目驚心,他的左眼是腫的,腫脹的眼皮幾乎掩住他的眼珠子,他的左下邊嘴唇也是腫的,一片清晰的紫紅色瘀青明明白白佔據在那裡。
他很瘦,這麼冷的天,竟然穿著短褲,上半身雖然有薄長,但袖子早就被扯得破碎,幸好老爸的外套披在他肩膀,否則明天肯定得重感冒。
走近點細看,弄弄發現他瘦削的手臂和雙腿間佈滿了直直橫橫,幾十道被皮帶抽過的痕跡,有的破皮滲血,有的是嚇人的深褐色。
夏雨努力張開眼,看著面前的小女生,她不像別人,眼睛裡沒有一絲驚慌失措,有的只是淡淡的悲憐。
悲憐……垂下頭,他以為人們對於自己只有一種感覺,叫做厭惡。
低頭,他看見自己的衣服從胸部撕出一道口子,讓他大半個胸膛露在外面,而那塊皙白的肌肉上,有一條撕裂傷,醫生說要幫他看看的,但他堅持不給看。
那家醫院很貴,全世界都知道,他不懂為什麼蕭先生要將他的母親送到那麼昂貴的醫院裡……他怕賣了自己都還不起。
“弄弄,你帶夏雨去客房洗澡,從大叔的衣櫃裡找套衣服給他,換一下新床單,去找雙加大的新拖鞋,到樓下來端宵夜……”
說話的那人叫做閃閃,看起來年輕得像個大學生,以前他們在路上碰過幾次,後來他才知道,她是蕭先生的妻子。
閃閃一進門就丟給弄弄十幾個指令,弄弄乖巧聽話地一一回應。
那個女孩叫做弄弄?夏雨抿緊雙唇。
她不是受虐兒就是菲傭,可未成年女人是不能當菲傭的,所以她是受虐兒?這是夏雨對她的第一印象。
弄弄走到夏雨身前,才發現他竟然這麼高啊,比蕭海齊還要高很多、很多、很多,依蕭海齊的理論來說,這個夏雨肯定很不會念書。
蕭海齊是這麼講的—腦部是人類消耗熱量最多的器官,而我所有的熱量都拿去供給大腦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