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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我不走,你先鬆開手!”
一個大男人,這麼沒尊嚴也不嫌難看……
絲絲只能再次妥協,她就是這麼一次又一次留下,給他檢查傷勢——實際上他身上根本就沒有傷,只有多次跌倒摔了淤青,還痛得直叫喚。都不知道那一身血是哪裡來的。又給他抓了山雞烤熟,算算時間再這麼耽擱下去天亮前要趕不回清尊樓了。
看看眼前的人已經又放下心來狼吞虎嚥,據說此人是做生意的,帶了兩個護從帶著一批貨物路過附近,遇了強盜。貨丟了,跟兩個護從也失散了,生死未卜。他一個人已經在這荒山野林轉了兩天也沒有轉出去……絲絲就納悶,她進入這個林子騎馬也不過兩個時辰的路,怎麼就能走上兩天?百分之一百二是個方向白痴,怪不得一要丟下他就弄得跟天塌了似的。難道她只能帶著他了?
絲絲考慮了一下,不過是帶一晚上,就讓他先跟著她,等跟暗線接上頭彙報完再帶他離開這裡,到了城鎮打發他走就是了。總好過這麼被他拖著誰也走不了。
“哎,你叫什麼?我以後怎麼找你拿一百兩?”
“一百兩?”那人一愣,“不是五十兩麼?”
“對啊,再加這隻山雞五十兩。”
“五十兩一隻山雞!?街市上最多賣五十錢!”
“那是活的。姐姐我給你給你殺雞烤雞還要勞務費呢。不然你把吃下去的吐出來啊。”
——這是趁火打劫!
那人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試著吐了吐,“……七十兩,連人帶雞!”
“九十兩。”
“八十兩!不能再多了!”
“好,那就八十兩,立字據。”
“……”那人看了看絲絲,問道:“姑娘……家裡是行商的?”
“不是。”
他眼睛一亮,“有沒有興趣做生意?”
“沒有。”絲絲在身上翻出塊絹帕,遞給他。他怏怏的就著地上的山雞血立了字據,絲絲還不忘囑咐一句:“別忘了還有衣服的一百一十錢。哦,我這娟帕可是好料子,算十錢好了。”
“……姑娘真沒有做生意的打算?”
“沒有!別廢話了。”
他寫完,絲絲拿了帕子過去看了看,盯住落款,“周少?這又不是名字,你的名字是什麼?”
“江湖上人都稱在下週少,只要是在下親手筆跡就絕無問題一定兌現。若是寫名字反而沒有人知道是誰。”
絲絲想了想,“不成,還是要寫名字。”雖然來這裡已經很久,但是在以前的時代留下來的觀念還是影響甚深,立字據當然要寫名字,不然怎麼有效?
“不寫。”
“不寫就把你丟在這裡!”
“丟下也不寫!”
“……”哪裡知道這周少這次竟然這麼堅持,她有充分的理由懷疑他的名字一定很見不得人,諸如狗剩鎖柱褲襪太郎之類,對於一個翩翩公子的確挺難以啟齒——雖然他現在髒兮兮亂蓬蓬看不出'翩翩'在哪兒——這名字是父母起的,不是自己選的,他也挺值得同情。她很有同情心的退了一步,“那按個手印好了。”
周少這回乖乖按了手印,絲絲才拿回帕子收好。
“那我們馬上上路,我還有急事要辦,辦完送你出林子。”
絲絲牽過馬,看看周少那一身又是泥又是血的衣裳,又犯難了。她可不想和他共乘一騎。“上去,橫趴在馬屁股上!”
“……”
“看什麼看,不趴就付車馬費。”
“……”周少一盤算,乖乖的爬上馬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