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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方面的多項議案。
此外,代表還提出了涉及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和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推行物業稅,以及完善城鄉規劃法、修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城市建設和住房領域的立法和執法檢查等方面的多項批評、意見和建議等交國務院比理。
(1)取消商品房預售制。2005年兩會期間,33位全國人大代表則聯名建議取消商品房預售制,2007年兩會,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洪可柱也曾怒斥預售制侵犯買主的權益,呼籲商品房能夠與其他商品一樣實現現房交易,從而減少市場內的違規和欺詐行為;2008年兩會,商品房預售制度再次成為“炮轟”的物件。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向大會提交議案,歷數預售制欺詐買主、套取錢財的9種“罪過”,包括開發商向銀行轉移風險、助長房價、開發商假按揭、將已抵押的房屋再預售,或把已預售的房屋再抵押,等等;要求修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徹底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 。趙林中還批駁了預售制是“國際慣例”的言論。根據美國法律的規定,住房在沒有正式竣工、沒有經過驗收的情況下,還沒有形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不動產,而未成形的不動產多數州是不允許交易的。德國也是類似,在購買期房情況下購房者並不是一次性將所有的錢都交付出來,而是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來付。開發商也會定期通知業主或者是業主聯盟去現場察看工程進度,一般還會規定房屋價款10%左右並不立即支付給開發商,而是未來3到5年內透過律師將房款撥付開發商。
(2)規範住房公積金。2008年“兩會”期間,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經濟學院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郭松海提交了《住房公積金制度急需改革創新》提案。建議:應借鑑新加坡、巴西等國經驗,打破住房公積金區域、行業性封閉管理模式,建立全國性公積金儲貸銀行,建立住房公積金管理新體制。民建中央也提交了《關於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推進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目標實現的提案》。民革中央提案《關於修改和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建議》認為,住房公積金除了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住房,在裝修、維修、租賃自住住房時,也應該允許動用公積金。而全國政協楊瀚委員提出:“請國務院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儘快將離退休職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範圍,並對過去有關政策規定的疏漏所造成的收入減少的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3)深化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在2008年“兩會”上,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梁季陽主張以漸進式的管理制度改革來改變目前的土地管理現狀。民進中央常委、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教授主張;以改革土地所有權的方式,讓農村建設用地進入流轉市場。民革中央提交《關於修編我國第三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若干建議》的提案中;土地修編的迫切性被提到首位,民革中央建議出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法》,真正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定位、編制、修編或修改、規劃管理和實施等步入法制軌道。
(4)加強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領域的立法。2008年3月,由300餘位博士聯名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發出公開信引出的議案,兩會期間被遞交全國人大。來自山東的全國人大代表楊偉程帶著這300餘位博士的心聲,建議加緊制定住宅法。楊偉程堅信,住宅*列入本屆全國人大立法規劃,畢竟隨著房價居高不下,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保障問題更加突出,立法已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事實上,近年來包括《物權法》、《城鄉規劃法》等一系列法規的制定和頒佈對於加強和規範城市建設和房地產業的發展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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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團、外地人買房與房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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