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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布斯不懷疑中國的市場,更不會覺得這個商標有多差,只是對面的這個年輕人開出的價格太離譜了。
“你的開價,我無法接受。6000萬美金而且還是使用費,你知道這是什麼嗎?這和詐騙沒什麼區別!蘋果公司和我都將會成為整個行業的笑柄。”
喬布斯面有怒色,瞪著眼睛向陳渤低吼“而且在美國,誰先使用,誰就是商標的所有者。你難道想在法庭上見嗎?那蘋果公司將會很樂意的。”
“我勸喬布斯先生最好到網上查一下,我去年就曾在美國註冊了一家網站,名字就叫itunes音樂網,而且恰好我也預售了一款ipod產品。只是沒經營幾天就關閉了而已。”陳渤將手裡的資料遞過去,庫克陰沉著臉翻看了一下又交給了喬布斯。
那是列印出來的雅虎搜尋到的網頁快照和在網站註冊資訊,伺服器都是託管的,一個面向美國大陸的英文網站,做出來花不了多少錢,這也是陳渤在注資商標之後隨手為之的一個預防針,足不出戶,幾百塊人民幣搞定。隨便註冊一個既複雜又很爛的域名,率先使用了ipod和itunes的商標。
這種官司一打就輸啊,但只要你的產品上架銷售,管你是不是在訴訟期間都可以要求法庭釋出禁令停止你的產品銷售。
喬布斯的如意算盤,已然落空。
“我在華夏國內還有一家音樂網站,不過請別擔心,跟itunes無關,已經取得了華語歌曲的所有電子音樂版權。”陳渤不多解釋,喬布斯已經完全能預見在華夏市場上的攔路虎,沒有電子音樂授權,你賣個毛的ipod,主要就是利用ipod賺了裝置費再用itunes賺取歌曲下載的費用。最主要還是為了推廣蘋果的imac電腦。
在美國陳渤的手肯定沒那麼長,但華夏那個市場已經被他相當於獨佔,這是一個繞不過去的門檻。除非你選擇放棄!
還有港島的市場,雖然只有700萬的人口,而且那個市場也不大,但是港島是一個自由港,亞太的很多貨物都要從他那裡中轉,如果陳渤申請禁令,那蘋果公司的產品將無法自由進港。只能繞道別處,還需要多交關稅。
喬布斯心裡已經開始動搖,妥協了。如果這個國家沒有法律制裁,他都想站起來弄死這個趁火打劫的年輕人,但他又明白,他不能這麼做。在商言商,如果換成是他在對方的那個位置,他可能索要的比這還多。
“不過出於對喬布斯先生的敬仰,我希望用2000萬美金來換取先生的友誼。”陳渤繼續說道“4000萬美金全部商標轉讓給蘋果公司,我在國內的音樂網站和蘋果公司達成戰略合作伙伴。將會在ipod進入中國之後,給予最大的支援力度。同時我希望得到中國區的ipod網路獨家銷售權。”
從6000萬美金一下降到4000萬美金,況且不是授權使用費,而是直接轉讓。對於他在國內的音樂網站能夠給予什麼支援力度,喬布斯並不關心,一個小網站而已在那個貧瘠的國家能夠發展到什麼程度,最主要的是他手裡的網路音樂版權,那才是重點。
網路銷售權也不是什麼難事,電商巨頭ebay又怎樣,亞馬遜又怎樣,不都還在虧損當中,這個條件也可以接受。
喬布斯和庫克做了個眼神上的交流,略一沉吟道“這個條件我答應了,但是蘋果公司現金儲備不夠,我需要用一部分的股票來支付。”
“沒問題。”陳渤當然很痛快,蘋果的股票只會漲不會跌。起碼未來十多年的時間比美元、黃金都要堅挺的多。而且你這可不是一堆數字,這是白花花的鈔票,4000萬美金吶,人民幣就值3個億了。
最終雙方達成一致,2500萬美金的現金加1500萬美金蘋果公司的股票的協議上籤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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