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二審(第1/3 頁)
蕭北辰見他不承認,也並不追問,而是繼續問第二個問題:“德勝樓事件的當天,你和胡松華去司徒府道喜,你曾說,大人如此雷厲風行,一日之間就解決了所有問題真是可喜可賀。之後你們又進行了長夜之飲,席間,你曾唱《夫山,後來又說,大雨之後,必是晴天,汙穢既淨,寰宇清明,明日必是最好的天氣,可有此事”?
“道喜之事純屬子虛烏有,大雨滂沱,何喜之有?至於夜飲、唱歌,皆是自娛自樂,並不犯禁。而晴天之說,也只是就天氣而言,並無隱喻”。
蕭北辰讓他站到堂下,又提江鈺源。
“德勝樓事件之前,你與韓東君在司徒府聚會,當時韓東君勸鍾大呂行大事,鍾大呂說事不三思,必致後悔,如今形勢尚不明朗,不可輕舉妄動,你說人無頭而不行,今彼徒剩四肢,不就此時置他於死地,待其首腦俱全,豈可復動?望大人早做決斷,慎務錯過時機。――看有此事”?
隨著問答的深入,一些更加敏感的問題被帶入進來。但江鈺源也是官場老手,雖知此次不能倖免,到底是活魚下鍋,不死之前,總得撲騰撲騰,認準了不能招供,因此上,對蕭北辰的問題一概否認。
蕭北辰同樣兒並不深究,讓他堂下站立,接著提審胡松華。
“你在德勝樓事件當天,和韓東君一起去司徒府道賀,你們三人做長夜之飲,其間你曾說,若無此雨,腐臭不除,可知天從人願,掃蕩世間汙穢,使我輩得呼吸也。後又說,妖孽既絕,當有大聖人出,不似我輩,又似我輩中人,可有此事”?
“去司徒府之事有,賀喜之事無。所言腐臭是街上氣味,而妖孽之說,實不曾有”。
頭堂審罷,蕭北辰宣佈退堂,下午再審。到了第二堂,所審問的就不止是言語之事了。這一堂,最先提神的是江鈺源。
“江鈺源,你在本月十二日,上個月的五日、十九日,以及六月的三日分,都曾去過仙客居,和一個神秘人相見,此人是誰?所為何事”?
饒是江鈺源老奸巨猾,被人冷不丁的道出隱秘之事,還是有些措手不及,差一點兒就說了實話。
“回大人,小人的確常去仙客居,但一個月一兩次,兩三次,似是不多。至於大人所說的神秘人,並無其事”。
蕭北辰還是並不深問。接著提審胡松華。
“胡松華,你於本月的六日、七日、八日連續三天,本月的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連續四天,都去了慈銘庵,所見何人,所為何事”?
“回大人,慈銘庵的小尼姑靜音,與小人相好,小人幾次都是看她,至於所說何事,小人不想說,我想,大人也未必想聽”。
蕭北辰、梁書同、梁書鳴及陪審諸人不禁失笑。誰都知道,他的回答是有意戲謔。
“韓東君,本月每日都去慈銘庵,所見何人,所謂何事”?
原來這種堂審,基本上都是隨提隨審,審完之後,犯人就被押入後堂,所以他們很難串供,也根本不知道對方都說了什麼。這才讓胡松華和韓東君犯了同一個錯誤。
“回大人,慈銘庵的小尼姑靜音,與小人有些瓜葛,小人不能一日忘懷,因此常去慈銘庵”。
此話一出,立刻聽到堂上有嬉笑之聲,韓東君偷眼看去,只見所有的人都捂著嘴巴,無聲的笑了起來。
蕭北辰拍了下驚堂木,讓眾人肅靜:“尼姑靜音,倒很是好客”!說著,讓衙役把韓東君押下去,然後傳喚慈銘庵住持、尼姑靜音,以及仙客居的老闆和跑堂。不一時眾人帶到,蕭北辰先審慈銘庵的住持慧琳禪師。
“慧琳大師,胡松華、韓東君兩人,大師可曾識得”?
“貧尼識得,胡、韓兩位施主常來庵中隨喜,因此相識”。那住持年近五十,看起來與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