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頁(第2/2 頁)
咕仔倘若可以無論白天黑夜都能隨意出入陰珠,那我就可以多些時間陪伴著他不讓他一個人孤孤單單,還可以讓咕仔盡享我能買得起的美食。雖說咕仔身為鬼魂可以不吃不喝也沒有關係,卻是我更願意看到咕仔大快朵頤時候的開心模樣。
在我的心裡,咕仔陪伴了八歲到二十二歲的時光,遠不是他僅為我豢養的鬼魂,而是親人。
我的想給咕仔過些陽氣的想法,被奶奶嚴厲警告拒絕。
奶奶說,我本就是至陰至寒至極體質,自身的陽氣和普通人相比已經是隸屬於弱些的。普通人被吸了陽氣也是會對身體有所損傷,何況是我這種自身陽氣弱的人?
倘若我執意要過陽氣給咕仔,我的小命就會危險小命不保的機率很大。
如此,我也只能是熄了想給咕仔過陽氣的想法。
和咕仔閒聊,不知不覺時間也就到了晚上七點半。看看時間,我從陰珠裡放咕仔出來去我宿舍守著,莫要讓吳悅兒的鬼魂再去騷擾我舍友,我則是去赴約王浩文。
☆、第二十三章 赴約再約
先在賓館附近吃些東西,我背著揹包去往不遠處的fz市奧斯卡影城。
血符就揣在我外衣口袋裡,那口袋裡還有澹臺璃送我的護身符。
對於澹臺璃送我的護身符我是幾次想扔都沒有扔掉,如今這護身符還安然無恙的留在我的外衣口袋,我對自己都是很無語。
什麼時候我變成了個遲疑不決的人?擱在從前我都是想到什麼都直接去做的一個人,卻是想扔掉的澹臺璃送我的平常不過的護身符我一直留著?
算了,留就留著吧,我打起精神,腳步加快朝向fz市奧斯卡影城門口走去。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