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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大日子,而且是大喜的日子,可是流不得淚的。
下午六時,離預定的時間越來越近了。整座廣場上人也越來越多。除了觀禮臺的文官、軍方、科研、士林等等代表已經到場之外,各階層百姓代表也已經入座。臨安府此次組織得甚為得力。廣場十六個入口同時進人,卻繁而不亂,一切都井井有條,如同如今的大宋一般。
當初歐洲三王在大宋學習班受訓時,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秩序。因為歐洲沒有倫常秩序,所以封建主之間爭鬥不休。類似於華夏春秋之時,禮樂崩壞。而這其中教會又扮演了甚為陰險的角色。這三王都是聰明人,親眼見著大宋的強盛之後。對於這一點很是認同——畢竟讓諸國恢復秩序,對於鞏固他們的統治也是極有幫助地。
六時半,整個廣場預先準備好的一萬張座椅已經座無虛席,原本喧鬧的人聲,隨著一隊近衛軍的進入而靜了下來,這六十四名近衛軍組成的儀仗隊之後,便是天子和一干宗親、近臣,耶律楚材便在其中。站起身來,迎接天子的到來。蕭伯朗看著已經快四十歲的天子,邁著仍然輕捷的步伐,快步踏上主臺。主臺正對著扇形分開的觀禮臺,比觀禮臺略高上一些,顯然尊貴而肅穆。在天子之後,內閣地耶律楚材等人一字排開,過了片刻,真德秀與十二部尚書也站了上去。
大會先是頒佈趙與莒欽擬、外朝與內閣同時簽押透過的《御憲》。在炎黃十四年的明定國是詔中,趙與莒便提出要制訂《御憲》,只不過當時除了宋慈那樣敏感者,絕大多數人都忽略了這個被掩蓋在官制革新下的問題。
這部炎黃十九年《御憲》,即使是在它頒佈之時,也未曾受到太大的重視,只是若干年後,隨著大宋國內製度的一步步完善,人們才驚訝地覺,這部炎黃十九年《御憲》,竟然對大宋社會的任何一個方面的根本問題,都有清楚的規定。
《御憲》第一卷乃《皇室篇》,第一條便是規定大宋天子的地位,大宋為天子與士民共治之帝國,天子奉天以御天下,為國家之象徵,大宋武裝力量之最高統帥。
第二條便是皇位傳承,大宋皇位傳承,由天子在世時指定傳承為第一優先,天子生前若無指定,便由嫡長繼承為第一優先,嫡長不存,則由宗正寺自近支宗室舉薦,得外朝、致同意則可。
第三條是震憾性地條文,天子罷黜之法,當天子德行不足以御宇,外朝與內閣一致公議,得八成支援,便可罷黜,由宗正寺自近支宗室舉薦繼承之人。外朝與內閣公議罷黜天子一旦進入程式,則自動轉入宗室大宗正、外朝丞相、內閣總理大學士三人共和,天子避嫌退位,軍隊只服從於三人共和,待天子大位定後,再效忠於天子。
這裡的共和,當是指史有先例地周召公和了。
《御憲》第二卷為《中樞篇》,其內容則是規定了大宋外朝、內閣的權力與責任和產生辦法,這一點乃是這幾年來官制改革逐步實現了的,因此算不得新鮮。第三卷名為《勳議篇》。卻是多年前天子提出的地方勳議制,聽得這一條時,在場諸人中心思敏捷的,立刻意識到,經過五年地時間,中樞官制革新已經接近完成,天子接下來就是要推動地方官制革新,要改變長期以來華夏官員只唯上不為下只知迎奉上司不知服務士民的劣俗
《御憲》第四卷名為《產業篇》,卻是鼓勵百姓殖產興業地條文,其中第二條正式確認。天下百姓,無論士農工商,只要遵守國法,便在士民之列,絕無貶抑。第三條又是一條有新意的,士農工商,守法所得皆為私有,天子、朝方官府,皆不可強索掠奪。第四條則對於向各行徵稅有明確規定:朝廷稅種。須得天子、外朝、內閣一致簽押方可徵收,朝廷稅種之外,地方稅種,須得地方主官提議,地方勳議簽押,再報朝廷批覆方可徵收,這幾乎就杜絕了地方上巧立名目徵收苛捐雜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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