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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年都察院(相當於現在的監察部)在松江府揭露了一個2871人的特殊群體。這些人自稱&ldo;小牢子&rdo;、&ldo;野牢子&rdo;、直司、小官、幫虎,專門依附於衙門裡的役吏皂隸,借官府之威害民。&ldo;牢子&rdo;(相當於現在的獄警)有正牢子、小牢子、野牢子;正牢子是編制內的正役,小牢子和野牢子就是編制外的人員;&ldo;皂隸&rdo;(相當於現在的法警)的編外人員叫&ldo;直司&rdo;。
朱元璋立下嚴刑酷法,要將&ldo;白員&rdo;趕盡殺絕,但是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的人要去當白員?這裡就有個不光是衙門&ldo;鑽營&rdo;的風險問題,還有鑽營的實際好處。晚清退休官員李榕的記載裡就有關於差役和白員傷害百姓的內容。&ldo;差票&rdo;(相當於現在的執法憑證)就是合法傷害權的憑證;差票也是有價格的,是可以買賣的;&ldo;差票&rdo;交易的過程:承票時有一次付費,叫&ldo;費規&rdo;;銷票時還有一次付費,叫&ldo;酬謝&rdo;。他們靠票(合法傷害權)的佔有權掙錢。買差票的錢是直接成本,敲詐勒索的錢財和酒食是直接收益。
合法傷害權確切的稱呼應該叫&ldo;低風險傷害能力&rdo;,以強大的國家機器為後援,行使者個人承擔的成本很低,風險很小,造成傷害的能力卻很巨大。合法傷害權的價值是由避免傷害的費用所確定的。土地所有權是稀有資源,合法傷害權也是稀有資源,而且是確保其他資源如何分配的基礎性資源,堪稱第一資源。所謂&ldo;鑽營&rdo;就是爭奪這種稀有資源的佔有權和使用權。低成本的傷害能力,合法傷害權之類的東西,就好比是一塊培養基,一個生態位,白員就是這個生態位的必然產物;資本和勞動力總要無孔不入地流向收益比較高的領域。這是從白員的角度看問題。
從官員的角度看,過去大臣裁員難,如今小官裁員也同樣難。在這樣的情況下,接納白員其實是很合算的:幹部的工資由國家規定,幹多幹少都一樣,在收入固定的條件下,追求福利最大化的方式,就是減少工作量,也就是增加幫手。
官吏們執法,如果對自己有利,這個法律就不難貫徹;如果對自己不利,既吃力又得罪人,那麼皇帝給官員下達的命令就等於一紙空文。為了不執行或者少執行對自己不利的法令,同時又不受到上邊的怪罪,官員們發展出一套偽裝術,一套以虛文應付法令的策略:官員剛到任,必定宣佈一番禁令,有了這套久經考驗的偽裝術,來自法令方面的風險也可以大大降低。
其實在現在,官員超編的問題同樣存在。據向國務院總理上書的湖北省監利縣棋盤鄉黨委書記李昌平說,中央組織部明確規定的縣長職位是一正兩副,最多不能超過一正四副,而湖北省監利縣2000年的情況是一正六副,最高峰是一正十副,這還僅僅是四大班子中的一套的情況。
&ldo;合法傷害權&rdo;是官家安身立命的本錢。中國歷代興衰,與這個未曾命名的&ldo;白員&rdo;社會集團有密切的反比關係‐‐白員興則社稷衰。
一般的宦官也有他們的額外收入。掌管皇家的各個倉庫,就是他們的生財之道。各省上繳給皇室專用的實物,必須經過檢驗,認為質量符合標準才能入庫,否則就拒絕接收,解送實物的人員就會長期滯留在北京而不能回家。實際上,所謂質量並無一定的規格,可以由宦官以及中間人隨心所欲地決定。如果解送實物的人員懂得其中的奧妙,贈送中介人以相當款項,只介人扣除佣金後再轉手送給宦官,所繳實物就可以被接納入庫了。既然納賄可以使劣質物品變為優質,所以,除了皇室成員自用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