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好心被告(第2/2 頁)
太被下車的乘客撞倒在地,卻無人上前攙扶。仲磊就上前把老太太扶起來,經過詢問老太太說她腿部骨折了。仲磊一聽就打110先報警,然後打120讓救護車過來。
110過來以後,警察詢問了老太太的情況,得知老太太叫徐蘭壽,今年66歲。警察又問老太太是否看清是誰撞的?老太太一口咬定是仲磊撞的。仲磊當即表示自己是無辜的,他只是做好事把老太太扶起來罷了,然後邊上有在場的目擊證人也證明仲磊看到老太太被撞倒,然後上去把老太太扶起來的。但是老太太仍然一口咬定是仲磊撞的她。
於是警察也是沒有辦法,只能先送老太太去醫院治療,然後請仲磊和目擊證人到派出所錄口供。仲磊根本沒有把這件事放在心上,因為他是學雷鋒做好事的!
但是過了一個月後,66歲的徐蘭壽老太太向金陵市鼓樓區法院提出訴訟,以仲磊將其撞倒為由,索賠14萬元。收到法院傳票的仲磊傻眼了,自己只是好心的做了一次好事,就被誣陷進而被告上法院了。這叫什麼事嘛!
開庭當天,仲磊按時到達法庭,他坐在被告席上,眼睛望著徐蘭壽老太太。而作為原告的徐蘭壽老太太眼神閃爍,根本不敢和仲磊對視。
開庭後,主審法官就請原告述說訴訟請求,徐蘭壽老太太的代理律師把老太太被撞,然後住院治療的事情講述一遍,然後說道:“我方主張向撞人者仲磊索賠醫藥費,精神損失費共計14萬元。”
法官詢問仲磊有什麼需要解釋的?仲磊對著原告徐蘭壽老太太說道:“事情的經過我不想再說了,我只想說的是,我看到老太太被撞到了,出於好心我才上前把她扶起來的。我有目擊證人。”
然後法官讓目擊證人發言,目擊證人也是把事情按照他看到的說了一遍。法官問目擊證人:“你看到被告人去扶原告,那你看沒看到被告人撞到原告?”
目擊證人很是確定的回答“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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