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買房(第1/3 頁)
“我想把生活區裡供銷社那幾間房買下來。”李愷淡定的。
“啊?”李焱兩口子不淡定了。
“嗯。”李愷點頭,證明他們沒聽錯。
“買那房幹什麼,咱家又不缺房住,你五爺爺給你的那座院子,辦了手續你都沒去看過,還是我抽時間去打掃了兩次。那院子現在都用不上,還要買房。”劉鳳芝不解的問道。
安城的公住房所有權改革是從1987年開始的,現在的人對私有住房還提不起興趣,大多還是喜歡住單位配給的房子,主要是成本低,各種費用便宜得很。
以李愷家的這兩間房為例,這兩間房是李焱在1982年申請到的,每月按規定要繳納房屋使用費2.4元,是兩間房一共2.4元。另外每個房間設定一個燈口,每月要繳納電費一元,也就是每個房間五毛錢,這是包月的費用,無論你家的燈泡每天亮多久,耗多少電,都是這點錢。後來家裡陸續添置了電扇、電視、冰箱等等用電裝置,繳費數目卻沒變過,電源線是從燈口接出來的,所以還是預設只收一個燈口的設定費用。
類似情況在生活區裡很普遍,畢竟人民生活水平在逐步提高,一些曾經遙不可及的家用電器也走進了普通家庭。這種情況廠裡也是知道的,而且明文規定未經允許私拉電線要罰款的,但法不責眾,而且人們都認定這是一種職工福利,所以雷聲大雨點小,真正受到處罰的幾乎沒有。
宋琦當上廠長後,才對這種現象進行了遏制,給每家每戶都安裝了分電錶,按實際用電量收取電費。
還有就是在生活區裡住是沒有水費的,生活區裡有自己的水塔,直接抽取地下水使用,不經過自來水公司,沒什麼成本。有的人洗衣服時,會先用活水泡上半天,水龍頭裡的水“嘩嘩”流到盆裡,溢位來又流進下水道,不知道這樣有什麼作用,感覺純屬浪費。
唯一的缺陷,房子的所有權是機械廠的,如果有一天你被廠裡開除或者你主動放棄工作,房子會被收回,轉給別的的職工使用。開除可以理解,主動放棄工作是不可能的,沒有人會捨得放棄工人身份。其實別說工人身份了,就是一個光桿的城市戶口,都能賣到八千至一萬,而且就這價格好多農村人趨之若鶩也買不到。
李前進留下的那座院子,市場價也就兩千多塊錢,而且有價無市,不好賣。所以聽李愷說還要買房,劉鳳芝是無法理解的。
“買房花不了那麼多,兩千足夠。供銷社撤銷後咱們要買日雜用品只能去大院外的副食商店,太不方便。供銷社那幾間房他們不要了,位置不錯,我打算收過來開個小商店,經營日用百貨什麼的,這在大院裡是第一家,暫時也是獨一家,既方便大家採購,也能讓咱們多一些進項,大院裡老老少少的一萬多人呢,有十分之一的人來買東西,收入就不老少。開商店不得進貨嗎,怎麼也需要個三四千塊錢。”李愷跟父母說出自己的打算。
“你想的倒挺美,就算人家供銷社不打算要那幾間房了,憑什麼就能便宜了你,你以為你爸是廠長啊。”劉鳳芝斜瞪著兒子。
“我跟供銷社的馮主任和咱們廠的宋廠長打了招呼,應該沒問題。”
“不可能,你以為你是誰呀,你打招呼人家就能答應你。”劉鳳芝還是不信。
李愷就把昨天發生的事情給父母說了一遍,不過沒有說自己利用先知資訊威脅對方的環節,只是說自己掌握了宋志宏誣陷苑鐵柱的證據,對方為了保護自己的兒子,不得不答應。
常大龍在一旁也表示確有此事。
李焱兩口子對視了半晌,既驚訝又覺得不可思議,自己兒子無意中又辦了一件大事,大的讓兩人不敢相信。
李焱見劉鳳芝還要說什麼,就拍了拍她的腿,搖了搖頭,然後對李愷問道:“兩個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