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文野案(第1/3 頁)
文野,1955年出生於S縣二坨子一普通家庭,父母在鎮上一家綜合商店工作,當時每人月工資18元,生養了一女二男。文野在男孩中排行老二,為此人稱“文二哥”。
1971年7月,文野初中畢業,次年1月作為知識青年下放農村長達5年,於1977年底考取L省公安學校。1980年文野畢業分配到S縣公安局秘書股,從此投身警界。經過幾年努力升到了科級幹部。其後憑藉1982年在全國嚴打鬥爭中的表現,文野進入了時任S縣縣委書記李文華的視野,此後一路高升。
曾先後任L省S縣公安局副局長,S縣政法委副書記兼公安局副局長,S縣縣委常委、副書記。1985年出任S縣縣委副書記,1992年9月,文野調任b市公安局副局長,並於2000年11月被提任正廳局級偵查員。2003年任b市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公安局長。在b市公安局任職期間,文野一直分管刑事偵查工作。2008年7月,文野出任L省司法廳黨組書記、廳長。
……
這樣看,文野的仕途可謂是順風順水,個人能力極強。
但是,隨著文良的坦白交代,眾人這才瞭解到文野的犯罪行為!
……
因為自己弟弟的原因,文野一直和涉黑涉惡的犯罪分子有所勾結。
這位表面上看起來一身正氣的廳長,背地裡確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畜生。
他對錢財並不特別熱衷,而是對美色無法拒絕,甚至一度達到了雁過拔毛的地步。
根據文良交代,文野玩弄女性。
“我手底下的人到學校為他‘選美’,這些年裡,我們一共為他(文野)找了21學生,其中有4個女孩被他(文野)強姦,都是中學生。”
對相關涉案人員的審訊中,有b市公安局的民警透露,b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長陳某紅便被其包養了10餘年,不與她結婚,所以陳某紅至今都未婚。
但凡被文野看中的女性,只要能想到辦法搞定她們,包括用錢買、利用影片等隱私恐嚇她們等,都要和這些女性睡一覺。
甚至曾經有一位面容身材較好的女犯人被文野看中,便被其帶離監獄,包養在了文野的“後宮”中。
經警方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野在先後擔任b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L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僅僅只是其妻子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錢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625萬餘元,情節特別嚴重。
文野收錢數額最多的一筆是趙某某於2008年2月向文野進貢青綠山水畫一幅,價值人民幣364萬餘元。他受賄最少數額的一筆是謝某某在1998年1月所送上的人民幣1000元現金紅包。
文野貪汙受賄數額巨大,資產過億,有8處房產,光別墅就有4處,還有涉案資金轉移到海外尚在追查。記者經過探訪瞭解到,文野家產目前已被查封,至於其受賄金額,檢方認定為1800萬元。
經省委商議,給予文野雙開決定——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009年8月14日下午3時,省城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文野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下達了一份159頁的判決書 ,L省司法廳原黨委書記、廳長文野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8月16日,省城市中級法院曾對文良一案做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組織賣淫、私藏槍支和彈藥、賭博、妨礙公務等多項罪行,對文良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