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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暉是什麼時候將錢給你的?”
“第二天給我的。”
“第二天什麼時候?”
“我一覺醒來……大概是……快中午了,我記得他把錢送來之後,我們就直接去吃午飯了。”
吳繼琛頓了一會兒,繼續問道,“你在提審時說,孫成幫你販賣過毒品對不對?”
“對。”
“孫成的贓款什麼時候給你?”
盧陽想了想,道,“他一般完事就會給我。”
“晚上無論多晚嗎?”
“對,”盧陽說,“我們都是晚上活動,白天睡覺。”
“葛暉提出第二天給錢時,你為什麼同意?”
“他那天晚上給我打電話,說身體不舒服,可能是第一次,我能聽出他聲音中的害怕,就同意了。”
“他是幾點打的電話給你的?”
“十一點左右吧,電話裡有記錄。”
吳繼琛轉向審判席,“審判長,我的問題問完了。”
盧陽被帶了下去,接下來就是證人劉秀珍被帶上法庭。劉秀珍看上去有四十多歲,或許實際年齡要更大一些,人很瘦,可能是長期吸毒所致。站在了證人席位置的劉秀珍,目光呆滯,等候著公訴人的首先詢問。
“證人劉秀珍,今年四月十七日晚十點半,你去了哪裡?”
“去了何葉巷。”
“去何葉巷幹什麼?”
“買毒品。”
“跟誰買?”
“第十二被告人。”
“確定?”
“確定。”
“你以前見過葛暉嗎?”
“沒有。”
“那你怎麼確定是葛暉?”
“是盧陽告訴我的,平時買毒品,我一直是跟盧陽交易,”劉秀珍說,“大部分是盧陽親自送過來,有的時候是孫成,但那次盧陽說會讓一個新人送過來,這個人就是葛暉,我雖然以前沒見過他,但我絕不會看錯。”
“你和葛暉是怎麼交易的?”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現金嗎?”
“是的,一直是現金,每次都是五克。”
“你的毒品都是從盧陽那兒購買的嗎?”
“基本上是。”
公訴人對劉秀珍的回答似乎很滿意,“審判長,我問完了。”
審判長轉向吳繼琛,“下面請辯護人向證人發問。”
吳繼琛看向劉秀珍,“證人劉秀珍,我接下來問的問題,你要如實回答。”
“我知道。”
“你吸毒嗎?”
“吸毒。”
“你多久向盧陽購買一次毒品?”
“一個星期吧。”
“你每天都吸毒嗎?吸毒量是多少?”
“每天吸,習慣了,每天大概一克左右。”
“如果每天吸食一克,也就是說一包是五天的量,你一個星期才從盧陽那兒購買一次,一個月也就是二十克,換句話說,你從盧陽購買的毒品並不能維持你每天吸毒,你的毒品是從哪裡來的?”
“我……我也從別人那兒買,”劉秀珍說完,緊接著道,“不過大部分是從盧陽那兒買的。”
“大部分是多少?是二十克嗎?”
“差不多吧。”
“你跟盧陽交易地點都是約定在何葉巷嗎?”
“大部分是的。”
“為什麼約在何葉巷?”
“因為那裡偏僻,離銀行也比較近,我取錢比較方便。”
“你跟別人購買毒品是在哪裡交易的?也是在何葉巷嗎?”
“不全是,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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