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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兒了?”
“隨便走走。”
“是嘛。”
袁周知道今天是逃不掉了,索性坐到了袁母對面的沙發裡,“我去見向欣了。”
“你怎麼還去見她,你知不知道你已經算是半個……”袁母突然頓住,看向袁周的雙手,“戒指呢?”
袁周沒有回答,只是將戒指取出來放在茶几上。
“戴上。”見袁周沒有反應,袁母放下手中的雜誌,用命令的口吻道,“我讓你戴上!”
袁周拿起戒指,在食指和拇指之間打轉,良久之後才戴到無名指上。袁母見兒子最終順從了自己,語重心長道,“你現在的身份不同以往,什麼事情要考慮清楚了再做,不能讓人抓住把柄,丟了段家的臉面,更不能讓別人說我們袁家沒有規矩。向欣跟你已經沒有什麼任何關係了,以後不允許你再去見他。”
袁母見兒子既不點頭表態,也不說話,知道這個兒子一時還轉不過彎,繼續道,“向欣出生在一個什麼樣的人家你不是不知道,陸敏嫌貧愛富跟了葛士榮,葛士榮呢,一個唯利是圖的小人而已,兩個人生的兒子又是一個毒販子,這樣的家庭能培養出什麼的女兒。向欣是一個離過婚的女人,沒有一點自知之明,黏了你三年,不就是圖我們家有點錢嗎?”
袁周覺得嫌貧愛富和唯利是圖從袁母的嘴裡說出來十分可笑,“媽,向欣是個好女人,這三年,她沒跟我要過錢,我也沒為她花過錢。”
如果說吃飯看電影和他主動送的禮物不算的話,這三年的交往中,向欣確實沒讓他花過一分錢,向欣從不向他索要禮物,有時看到喜歡的東西,也從不當著他的面說,都是事後自己買下來。
袁周的辯解卻遭到了袁母的嘲笑,“好女人?好女人能在吳家落難的時候說離就離?離了沒幾天就纏上了你?不就是知道你是個有錢的主嘛,這種女人就是見錢眼開。在這種女人的眼裡,你公務員的身份也沒有錢有用。你說,如果你不姓袁,她能纏著你?她是沒要過你的錢,那是她心機重。現在跟你要的錢都是小錢,她要的是成為袁家的少奶奶,做一個闊太太。”
袁母一口一個這種女人讓袁周很是厭煩,說道,“媽,向欣不是這樣的人,當初離婚是另有隱情的,她也是受害者。”
袁周話音方落,袁母緊接道,“隱情?什麼隱情?葛士榮害的吳家家破人亡,女兒隨即跟人家離婚,這父女倆不愧是一家人,就知道禍害人,還說什麼隱情。也就是你,被這種狐狸精迷得團團轉,鬼迷心竅。”
“媽,你能不這麼說嗎?”袁周本想說讓袁母留點口德,最終沒有說出口,袁母認定的事任誰都沒法改變,她向來只會改變別人,“我們已經分手了,你就不要再說了。”
“你跟她分手是對的,早就該分了。”
袁周無奈道,“媽,不是我跟她分,是人家不要我。”
“是她配不上你!”袁母語帶嘲諷,本來還擔心袁周耳根子軟,三言兩語就被向欣給騙了,到時候向欣糾纏不放就麻煩了,就算她能解決此事,最終也要錢財才能擺平,錢財事小,但用在向欣這種人的身上就太不值了,只是沒想到向欣會意想不到的同意分手,“她知道我是堅決不會同意你們的事,只要我活著,她這輩子都休想進袁家的門,我可不想袁家被她這種女人弄得烏煙瘴氣。”
言下之意,袁家幸虧有袁母,若不是袁母,袁家早就毀在向欣的手上。袁周不得不佩服袁母的思維,在袁母的眼裡,向欣就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壞女人,或者說所有的那些出生在一般家庭的女人,只要出現在她的兒子身邊,在她的眼裡,都懷著一顆叵測不軌的心。
記得去年下半年,因書記員請假,他就自己去了一趟新城法院移交案件,接手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