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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你都拿給李嫂去。」
過了兩天,羅美娟才感覺有些不對勁,禿鷹沒聯絡她呀。他們之間有約定,只要禿鷹能把何玉峰救出來,她就把硬碟裡那些照片都給他。她打了個電話過去。禿鷹在鄉下陪他寡居的老母親過年,對何玉峰迴來一事完全不知情。
一看是羅美娟打來的,聲音都很緊張幹啞:「羅老師,你不要催好不好?檢察院和法院的領導也要過年的,過完年再講!」
羅美娟當即掛掉了電話。何玉峰不是禿鷹弄出來的,自己好虧,虧大了。
當然某種程度上說,何玉峰確實是被人救出來的,但不是主動介入,而是個很間接的意外。那位恩人,和何玉峰,除了都是玉河人,到目前為止,沒得更深一層的關係。
2001年10月,省共青團下面有個專門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小組。他們打算編一本書,用些生動的案例來向未成年人介紹法律知識。要編書就要收集素材,所以先把通知發到了縣市團委,然後透過這一級,再聯絡對口的司法機關。
撰寫委員會的頭頭姓陳,陳有奎,是玉河人,曾在玉河縣司法系統工作,後來調去了市裡的宣傳口,再後來就去了共青團當調研員,是個正處級。知道有老領導參與,玉河縣檢察院積極配合。他們都一致認為何玉峰的案子既很新又有借鑑意義,就讓一位文筆好的同事寫了三千字,詳細匯報上去了。
就是這個陳有奎,他看了報告後,打了一路電話找到經辦的檢察員問。一通無心加炫耀的電話改變了何玉峰的命運。
(以下這些都是後來何玉峰聽他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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