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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拍攝的人會跟著他。”華奇安笑了笑,回答。
等他們讓洛斌離開的時候,這一群人就散開了,洛斌一個人,在街頭站立,寒風瑟瑟之中,他抱著手臂,來回跺腳——大北邊兒的寒冬臘月啊,北風一吹就遍天雪花,打在臉上那叫一個冷,風跟刀子一樣,刮在臉上割得人生疼。
洛斌跺著腳,一雙手一會兒插袖子裡,一會兒捂住臉,看起來別提多淒涼了。
洛卿言笑了笑,轉頭看向剛進門的賀宏娟。
賀宏娟穿著最新款的羽絨服,身上打扮得可謂是珠光寶氣,連她羽絨服上的毛領子都鑲著14k的金鍊子,而洛斌呢?不能比,比不得。
俗話說,人比人得活著,貨比貨得留著,洛斌現在還悟不透這個道理,只覺得他比不過自己的前妻,也沒法讓前妻給他生的兒子為自己長臉,這便是生不如死了,於是,他在寒風裡憤怒地大吼,又哭又嚎——好歹這攝像器材直播是聽不到聲音的,不然真要把圍觀的幾個人的耳朵震壞了不可。
☆、第九十一章
第九十一章
回到家裡的洛斌又見家裡的東西被弄得一團糟,他趁著半夜,就著寒風,在刺骨的冰雪之中飛奔到了派出所去求助。
派出所的警察見大半夜的來人報警,嚷嚷了半天,說家裡遭了賊,也就跟著去看了看。一進門,那屋子裡真的是特別整潔乾淨,一丁點兒的泥啊腳印啊都沒有的——大北方下大雪,說是雪是白的,可總不能一直不化啊,踩在雪裡之後再踩在家裡地上,那地上就立馬一個大泥腳印,特別明顯。
而這屋子裡根本半點兒泥腳印的影子都沒有。
這叫遭了賊?
就算是小偷再有素質,也不至於素質高到這個地步吧?還能替人收拾好房子的?
而且……警察看了看著屋子裡的擺設,再看洛斌,問:“你丟了什麼了?”
洛斌這才抬腳進去,一頓猛翻,最後,竟然在床底下翻出了一個大揹包,而那揹包肯定不是他的。
警察過去看了看那揹包,再看看上面還貼著的名牌,就問他:“你認識……這個外國人?叫……羅伯託的?”
洛斌搖搖頭……接著,他猛然點頭。
可惜,警察又不是傻子,馬上就把他帶回了派出所開始盤問。
把那揹包一翻開,裡面有護照,還有一些美金,最重要的是還有一個戒指,而戒指盒裡還有一封用漢語寫的信。
信大概的意思就是在感謝一位女士為他的付出,又說明自己對這位女士的愛意有多深,最後說道他會保護這位女士不再遭受她前夫的騷擾。
警察看了看洛斌,問:“你是賀宏娟的什麼人?”
洛斌沒看見那封信,他也沒認為那是一封信,事實上,他這輩子都沒給哪個女人買過首飾玩把浪漫。所以當警察問起來的時候他也就點了頭:“我老婆啊!”
警察馬上調取了戶籍資訊,發現這個洛斌,早就跟人家賀宏娟離婚了,還把兒子丟給了女方。於是,警察想了想,告訴洛斌:“你現在這兒待著吧,明天早上再說。”說著,他就把洛斌留在了派出所裡。
快過年了,這大十冬臘月的,洛斌一個人在派出所裡,就算是坐在警衛室裡,這感覺也上不很不爽的好不好!
而值班警察聚在一起,人家都彼此認識,關係也還好,大晚上的就拿了小電爐子出來煮餃子,還在裡面放了泡麵,煮的一鍋香噴噴的,誘人非常。
洛斌嚥了咽口水。
他這小半天都沒吃東西了,肚子裡早就餓得發慌,可是……要從警察嘴裡奪食,還真不是那麼簡單的事兒。
這時候警察還是官,人家只有吃別人的,哪兒有著過來報案的吃他們的道理?
何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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