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兇器(第1/2 頁)
虹口的上海警察局。 周春生坐在自己的辦公桌後向錢正興和周冬凜描述案發現場以及在現場得到的驗屍資訊。 錢正興和周冬凜並排坐在辦公桌前聽周春生的敘述。 周春生介紹完後錢正興向兩人補充了早上泰來公司的全部報警記錄。 周冬凜坐在一旁將兩人說的全部記錄在筆記本上。 錢正興講完後,周春生點了點頭說道: “我們梳理下整個案件,死者褚林根晚上8點不到接到泰來公司派車單,隨後開車去華懋飯店接客人至其美路上的日本中學,實際上車多少個客人,客人的體貌特徵小錢你需要去華懋飯店確認。” 錢正興點了點頭,周春生接著敘述: “從華懋飯店到日本中學開車的話一般是從黃浦灘路經百老匯路拐向吳淞路直達其美路,絕不會繞到新記浜路,那麼司機應該是在別的地方被人殺害然後兇手駕車經過新記浜路時實施拋屍,究竟是不是約車的乘客所為需要等你去華懋飯店確認完後我派人去日本中學求證。” “好,我儘快落實。” “至於屍體上得到的資訊可以大致推斷。”: 周春生一邊說一邊繞過辦公桌走向兩人: “死者身高一米八,割喉的刀口幾乎水平,這樣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在車外,司機處於站立狀態,那兇手的身高就應該與死者接近,在死者沒察覺的情況下從他的身後一擊必殺。還有一種可能是司機正在駕車,兇手坐在司機的身後。” 周春生說著繞到周冬凜的身後用左手一把抓住他的頭髮向後一拉然後用右手比作一把刀橫切他的脖子。 “這樣的話兇手就不止一人,必須有一個人坐在副駕駛穩住方向迅速接管車的控制權。從我個人來說比較傾向第二種可能。” 周冬凜用手整理了下自己的頭髮,好奇的問道: “為什麼是第二種,這樣車裡不是噴的到處都是血嗎?這些人劫車不是還要用車嗎?” “你別急,後面我會講我的理由,你們還記得我剛才說的死者下頜到頭頂有一個貫穿傷了嗎?” “對啊,大哥,你是知道那是什麼兇器了嗎?” 周春生向後退了一步,兩人調轉身體看向他,周春生點了點頭: “是,割喉的和實施刺穿的是同一個兇器——刺刀,日本30式刺刀,用刺刀的這個人不是普通士兵,很可能有一定的官階,而且練過武,他把刺刀當做匕首在用。” “周副局長,您是怎麼看出來是30式刺刀的?從傷口描述來看是刺刀應該沒問題,但是我記得中正式刺刀也是扁平單刃,尺寸與傷口相當,刃的長度也超過35厘米,為什麼不會是中正式刺刀。” “對啊,大哥,而且為什麼不是普通士兵?” 周春生指向周冬凜: “先回答你的問題,從死者傷口來看,這把刺刀是全開刃的,按照日本陸軍操典,刺刀不準輕易打磨,而且開刃不超過二分之一,有些部隊甚至習慣只開刃三分之一,所以這把刺刀的主人肯定不是普通士兵。” “為什麼啊,大哥,刺刀不是越鋒利殺傷力越高嗎?” “第一、磨的鋒利的刺刀會反光容易暴露目標;第二、刺刀格鬥拼的是效率。”: 周春生說著在辦公室中央模擬起了刺刀格鬥: “刃長40厘米,三分之一就是13厘米,13厘米已經足夠對對方造成致命傷害,我扎完直接拔出就可以進行第二次攻擊,那麼我的效率就高於對方,而如果我扎的再深,效率低不談反而會給自己帶來危險。” 周春生走到另一邊又模擬起被扎的一方: “日本人的刺刀是現在各國中最長的,連槍要到達1.67米,在戰場上你的刺刀還沒碰到對方就已經被他扎穿,而如果對方多扎進你的身體一點,那麼你的刺刀就有機會扎到他的身體,這樣對他反而不利,而且扎的深還很容易被身體上某個部位卡住拔不出去。” “我懂了,那你又是怎麼看出來是30式的?” “因為傷口旁邊那個圓形淤青。日本30式刺刀的早期版本刀格朝刃一側有一個向前彎曲的護手鉤,按照當時設計者的意圖是希望在刺刀格鬥中勾住對方的刺刀然後反殺,不過後來證明在實戰中並沒有什麼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