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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沖掃了一眼,目光猛地一緊。他指著中間某一行:「這是什麼意思?」
律師笑了笑:「噢,我們向公司確認過了,這個引擎是您開發的吧?這也屬於您的職務作品,如果您要將它帶走,需要經過公司的同意。」
第12章
「這也屬於您的職務作品,如果您要將它帶走,需要經過公司的同意。」
袁沖懵了:「但是……這是我自己私下裡開發的。和公司沒有關係,也從來沒有用過公司的資金去研發它。怎麼能說這是公司的東西呢?」
律師收斂了笑容:「袁先生,法律在界定一個作品是否屬於個人作品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首先,你在初期開發的過程中,也和公司的團隊有合作,你是運用了公司資源來開發這個引擎的。其次,最近公司透過融資開始為您開發這個引擎做資金準備,這其中包括紅溪資本投入的一期資金中部分的比例,以便你利用資金進行後續開發。」
袁沖的臉色一點一點地白了下去。
「我們也就這個問題問過趙總,」律師在說到趙守玉的時候猶豫了一下:「他說,他一直知道你在開發這個引擎,而且也默許了你利用一部分工作時間開發,你們曾經商量過,你負責完善這個作品,他負責吸引投資者的興趣。等引擎開發出來,它會被投入到公司開發的遊戲作品中。從我的角度來看,說它是一個法人作品是不為過的,它體現了趙總作為公司總負責人的意願,而且它是為了整個公司的業務而製作的。」
「但是……」
「即使法官不採納它作為一個法人作品,那麼它至少是個職務作品,是為了你的工作任務而開發的。你可以享有引擎的版權,但是公司對它仍然有優先使用的權利,如果沒有公司的同意,您也是不可以分享這個引擎給其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
袁沖如遭雷殛。他知道《蜃景》是沒辦法帶走的,但引擎他沒深究,只理所當然地以為是私下開發,所以就是他個人的東西,帶走是順利成章的。如果這個引擎被認定為職務作品,必須留在趙守玉的公司,意味著袁沖就失去了一個重量級的籌碼——這是他拿去和ca面試的東西,ca聘用他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這個引擎,他甚至信誓旦旦地承諾過人家要把東西帶去。失去了引擎,ca還願不願意聘用他可能要重新打個問號。他們還沒有正式簽訂勞務合同,情況是可以有變數的。
說是私下開發,他的確不可能獨自完成開發工作,必定要藉助團隊的力量,所以藉助下屬做一些輔助工作在所難免。他也確實和趙守玉有過談話——為了說服趙守玉允許他繼續開發,他當然要說這個引擎是為了公司開發的,做出來會對公司未來的業績大有幫助。
袁沖從來沒想到,這個引擎會變成他離開公司最大的一個麻煩。
「就……沒有別的辦法嗎?這個引擎對我來說很重要,我不能把它留在公司。我手裡本來就沒有多少作品,而且這個引擎還只是個初級的架構……」袁沖諮詢律師。
律師想了想:「除非,你可以證明,這個引擎不是你為了工作目的而製作的作品。換句話講,公司承認不知道這件事情,它是你完完全全出於私人目的做出來的。」
袁沖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只要趙總說他不知道有這麼個東西,他同意我帶走就行?」
律師點頭:「可以這麼說。」
袁沖人都僵了,兩眼發黑。
倒頭來還是要他去求趙守玉。
但這時候再要見趙守玉突然就難於上青天了。趙守玉出院了,也不回公司,人間蒸發了似的。袁衝著急要見人,好不容易逮著安娜問,安娜也搖頭說不知道。趙守玉不止她一個貼身的人,她只負責趙守玉本地的行程,如果趙守玉出遠門,就不在她職責範圍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