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電影劇本(第1/2 頁)
第一,就是不準對遊戲的內容,機制等做出修改,如果有好的意見可以提,但是由騰飛工作室最終拍板決定是否採納。
第二,就是翻譯問題,翻譯文字等全都由騰飛工作室負責,但是發行商有建議修改權力,如果翻譯不夠好,可以打回,甚至將翻譯的權力拿回來。
其實在這一點上雙方談了很久,本來按正常情況發行商是負責遊戲文字的翻譯和本土化的,現在這個活兒直接被騰飛搶了。
有人覺得搶了就搶了,還不用多給翻譯工資多好。
但其實這是有問題的,因為明顯國外的發行商更懂本土的遊戲玩家,比如一些梗啊,翻譯能夠更加接地氣,這也是發行商的主要工作,不然的話,發行商的作用也就沒那麼大了。
當然除了這一作用,發行商還掌握著國外的很多市場份額,如果沒有這一點的話,騰飛完全可以自己去海外發行,一些檔案,國外審批什麼的,雖然麻煩但是還挺好辦的。
而發行商需要翻譯權的原因主要是翻譯是很重要的,如果文字翻譯的不夠好,像《去月球》這種很吃劇本的遊戲魅力就完全體會不出來了。
這也是黃千想要翻譯權的主要原因,也不是吃力不討好,這些遊戲在前世本身就是國外的遊戲,他的腦海裡有著所有文字,包括其他語言的翻譯。
這當然還是用原版的最好了,至於修改權力,還是雙方據理力爭後加上去的,這也對黃千沒什麼影響,雙方的目標都是相同的。
都是為了能在國外賺到錢,如果黃千他們真的翻譯的很不錯,那麼這些發行商也不會下絆子之類的,當然是支援的。
第三點就是分成問題了,本來因為鄧訓的原因發行商已經給了國內能給的高分成。
但是黃千並不滿足,他強調文字翻譯等都是由自己的工作室完成,理應再多拿點分成。
雖然這句話讓大家腹誹不已,還不是你自己搶的翻譯權,現在還用這個來拿分成。
但黃千的話也確實沒啥毛病,如果不用翻譯,確實能省下不小成本。
最終還是隻有一家公司答應了黃千的條件,但條件是,如果翻譯的不夠好,發行商拿回翻譯權後,分成也要相應減少。
最終談妥,和這家公司簽訂了合同,黃千將三款遊戲都打包交給了這家公司,沒錯是三款,最終還是加上了《夏日狂想曲》
這家名叫CE公司的母公司在國外也是巨頭級別的,能夠排進前二,只是頭上一直有另一家公司壓著,始終沒有機會能夠翻身。
第一的公司也來了,但是雙方並沒有談妥。
簽訂的那家公司其實有賭一把的心態,畢竟遊戲確實很優秀,就這樣黃千拿到了國內最高的海外分成。
關於翻譯的事情倒是不用再增添人手,黃千一個人就夠了,畢竟翻譯文字全在自己的腦袋裡。
這時候他突然發現,以前抽到的手速卡竟然出奇的好用,果然,系統道具就沒有不好用的。
......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到了十月中旬,黃千《去月球》和《星際拓荒》的翻譯工作已經做完了,效率可以說是相當之快。
將文字打包發給了CE,CE那邊也很驚訝,這才多久?你就翻譯完了?怕不是瞎翻譯的吧?
但是經過他們的工作人員的抽查,還有各種檢查,他們驚奇的發現,這個翻譯的質量竟然意外的相當之高。
就算是他們的人來翻譯最多也就是達到這個水平了,騰飛那裡有高人啊,不僅僅是將文字完全翻譯。
而且還加入很多當地人才懂的梗,而且不僅只有一種語言,而是幾乎所有語言都是如此。
這下就完全不用擔心翻譯的問題了,工作能夠展開的更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