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二十四條邏輯謬誤(第1/4 頁)
只聽得屋內一片寂然,翻紙聲半天不響,這篇《答疑》字數很多,而且大家都看得非常的慢,比張天如的原文更慢出了幾倍,因張天如的文章,都還在設想之中,對於這些官員來說,眼睛一撈,大概就知道了文章的立意、推演,至於其中的一些警句,在立意之外不過是錦上添花的東西,只能反映張天如的文采,於這篇政務性的文章的作用是起不到太大的增強的。
——這就不是寫給老百姓看的文章,一般的百姓最多也就關心一下農事,還有本地的新聞,這種法令,要變成案件之後,他們才會感興趣,這種純粹的策論文,多數看了個開頭就直接撂下了。買活軍這裡雖然富庶,但一般的百姓決計還沒到有閒錢去瞎混吃酒,結識新鮮女娘的地步。
而謝六姐寫的答疑呢,雖然是‘御筆’,但又要比張天如的文章難懂十倍,連編輯做的標註都是密密麻麻的,有大量的生詞和舊詞新用,就連使團眾人都看得吃力,更不必說百姓們了。前頭這二十四條邏輯謬誤,雖然每條都附了一個例子,但即便如此,要將所有概念記下,還是相當困難。因為不但遣詞造句難以讀懂,而且其中傳遞的思想也讓人非常陌生。
要說是從未接觸的東西,那也並非如此,這二十四條所舉的例子,其實在政治論戰中是極為常見的,譬如說第一條稻草人謬誤,按照解釋說來,是指歪曲了對方的觀點,為對方來補充言外之意,譬如說,某甲認為朝廷應當加撥錢財給各地的府學,以令府學弘揚文風的效果進一步上升,而某乙則指責某甲,“錢無非就是這些,給了府學,豈不是要削減遼餉?不料你竟是個賣國賊,如此豈不是讓建賊有機可乘?”
這種論戰,在摺子中實在是太過常見,而眾人詫異的便是,這居然被歸於邏輯謬誤——這是謬誤麼?難道不是詳察政治的表現?畢竟朝廷財政眾人心中都是有數的,此時上書要求加撥學政銀兩,項莊舞劍意在沛公,自然只是個幌子,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讓朝廷列撥開支時減少敵黨對某處的投入,這種互相使絆子時再常見不過的行為,居然會被認為是謬誤……
那以後買活軍這裡打算怎麼平衡各黨的勢力?倘若被誰主張了關要之處,豈不是要多少銀子就給多少銀子,連在朝堂中加以制衡,不使其坐大的可能都沒有了?
要把這種行為當做謬誤,就像是指著花朵說花兒是藍色的一般,縱然世上不是沒有藍花,但終究令人難以理解接受,再往下看去,每一條都是論戰中常用的攻伐手段,甚至於若能靈活使用,還能得個能言善道、‘辯才’的判詞,但在這裡,這些小狡獪全都被總結出來,當成了謬誤……即便謝六姐是反賊,但這還是她第一次如此徹底地違反在官員們心中猶如常識一般的認知。這使得他們讀起來就像是梗了一口氣似的,總覺得喘不上來,胸口憋悶的難受,甚至感到了極大的反感,都不願往下看了!
而更讓人難受的是,從她舉的例子來看,這些伎倆又的確是不正當的,至少違反了君子坦然正言的風範,這些所有的伎倆都在不斷的扭曲、模糊真正的論點矛盾,而謝六姐的文章似乎蘊含了一個天然的前提,那就是辯論的基礎應當基於完全赤裸的事實,不論是利益還是觀點上的衝突,都不能披上一層體面的外皮,只要披了外皮,就是對事實的扭曲,就是謬誤。
這可是講究春秋筆法的儒家啊!講究射覆、為尊者諱,追求的是曲筆之中自有奧妙,觀者相視一笑,彼此心照的境界。這難道不是體面所在嗎?如果朝廷里人人都得擺事實講道理,把自己的政治目的和利益衝突完全擺開了……那和鄉野百姓之間吵嘴辯駁又有什麼區別?這些士大夫們並不清楚‘智力門檻’這個詞,但他們卻運用得很好,並且將這些謬誤的使用全都築進了門檻裡,而謝六姐的主張甚至比‘女子也要做活’、‘孩子可從女姓’這些更讓他們不舒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