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頁(第1/3 頁)
&ldo;是!是是是,還是訟師你懂得體諒本官。&rdo;京兆尹將陳情狀接過來,&ldo;事事循規蹈矩,不懂變通,倒顯得本官是個老古板了。&rdo;
京兆尹展開狀紙來看,越看越疑惑,上見為霖作稟,控訴賈大名試圖姦淫芳尋,褒獎慶鶴壯士義舉,救人於水火。
京兆尹疑道:&ldo;怎麼,這芳尋和慶鶴才是你的苦主麼?&rdo;
&ldo;回大人,正是。&rdo;傅為霖奉扇再拘了一禮。
京兆尹道:&ldo;賈大名的陳情狀,本官已經連夜審視過,被告芳尋身為婢女,不顧主家顏面,與慶鶴私通,更在私奔中打傷其主賈大名,以下犯上,乃是重罪。訟師,你可知若無真憑實據,但憑一張狀紙,是沒辦法讓本官輕饒了去的!&rdo;
京兆尹見他青稚,少年既為秀才,必定是憑著筆桿子進了頌司,卻不知曉公堂之上,講究&ldo;鐵證&rdo;二字,非他任意胡來的地方,於是末了好心提醒一句。
為霖道:&ldo;大人,若無真憑實據,學生怎敢站上公堂?&rdo;
為霖轉頭對芳尋說:&ldo;姑娘莫怕,京兆尹大人在上,明鏡高懸,必定秉公執法,還你一個公道,且將你的冤屈一一道來,請大人聽個分明。&rdo;
芳尋給京兆尹磕頭,聲音嬌憐,目光漉漉,&ldo;大人容稟。&rdo;
芳尋將胳膊、頸子上的傷痕一一露給京兆尹看,言說賈大名素日裡對她非打即罵,此人包藏淫心,好狹邪遊(狎妓),對其肖想已久,苦於芳尋是賈大名父親的丫頭,遲遲未能下手。
這次來京跑生意,沒了父親規束,賈大名淫心大發,意圖強姦芳尋,好在客棧的跑堂慶鶴無意間撞破了他的醜事,芳尋才得以保全清白。
賈大名邪心不死,慶鶴便勸說芳尋逃跑,這才有了之後諸事。
為霖聽言,以摺扇抬起芳尋的手臂,令京兆尹將傷痕看得更清楚些。
他微微吸了一口氣,再抬起臉時已然是滿眼淚光,動情至深,&ldo;大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如此楚楚可憐的妙人,換了誰都要疼惜。賈大名豺狼之心,為人惡毒,令芳尋受盡鞭撻、拳腳之慘。大人,敢問面對此等蛇蠍之行,如何不避?如何不逃?&rdo;
為霖又指著慶鶴說道:&ldo;且看慶鶴身為下三流,五短身材,瘦弱可欺,智慧品德皆不及在座各位,更不及堂上京兆尹大人,可就是這樣人,卻能有俠肝義膽,對芳尋施以援手,實在難能可貴。慶鶴雖行事莽撞,在行俠仗義的過程中無意打傷了賈大名,但其人年方十五,尚未成年,理應從輕發落。&rdo;
&ldo;大人,&rdo;為霖抱扇敬道,&ldo;賈大名種種行徑,令人髮指,為霖替苦主訴冤上告,伏望大人明鏡鑑察,還芳尋、慶鶴清白,嚴懲元兇,以肅刁風。&rdo;
京兆尹見芳尋身上的傷痕已是觸目驚心,聽為霖一席闊論,不禁對賈大名略有嫌惡,口氣強硬地盤問道:&ldo;賈大名,你可承認此事?&rdo;
賈大名&ldo;哼&rdo;了一聲,睥睨芳尋一眼,拱手道:&ldo;大人,草民冤枉。此人乃是我賈府買來的丫鬟,白紙黑字簽過賣身契的,乃是一等一的賤民。既賣給了我賈府,就是草民的東西,跟草民府上的花瓶陶罐沒甚麼兩樣兒。大人,這世上可有打碎了泥罐子,還要人跟爛貨道歉的道理麼?&rdo;
大周奴才身份也分兩種,簽過賣身契的,既為賤民,就是將一條命賣給了主家;未簽賣身契的,只是在府上做工的婢子,依舊是良民,良民有人身自由,不算奴隸。
&ldo;有理。&rdo;京兆尹點點頭,&ld